來源:齊魯壹點
2018-08-19 09:41:08
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卻沒假期。對于一些上班族來說,帶薪休假往往是看上去“豐滿”,執行起來“骨感”。近日,不少機關事業單位連發通知,“催促”落實干部帶薪休假。記者調查發現,機關單位對于落實帶薪休假已經趨于規范,但對于企業,尤其是私企員工來說,提出已經十年之久的帶薪年休假制度一路磕磕絆絆,落實仍是遭遇尷尬。
領導帶頭休
基層員工也跟著休
“今年單位要求大家都得休,領導干部帶頭輪著休。之前省里也出臺了相關政策,帶薪休假‘應休盡休’。領導要求大家都休假,按照工作安排輪著休。”17日,正在河南老家休假的王立(化名)是省直機關的一名副處級干部,按照他32年的工齡來算,他可以享受15天的年休假。不過考慮到繁忙的工作安排,王立今年打算休10天。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因為休假之后還有一些工作要安排落實,所以時間比較緊張。不過對我來說,10天假期出去放松一下,休息休息也足夠了?!痹跈C關工作多年的王立也感受到了落實帶薪休假的變化,他說,以前是領導們不休,底下工作人員也不好意思提休假。最近這幾年變化明顯,不管時間長短,幾乎年年休。
當然,帶薪休假也并非“隨意休”。此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明確,在充分考慮干部職工意愿的基礎上,結合年度工作計劃作出統籌安排,合理排定年休假計劃。同時,各級要建立帶薪年休假執行情況統計上報制度。
實際上,除了單位發力催促休假,為了更好地落實帶薪休假政策,山東省也不斷出臺相關政策。2016年,山東省公布《促進旅游產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提出2017年將基本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從省人社廳發布的《山東省“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了解到,“十三五”期間,將建設和諧勞動關系,全面落實工作時間、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勞動標準,規范企業特殊工時制度。
記者了解到,除了機關事業單位外,國企、外企等單位落實帶薪休假也比較規范?!拔覀儐挝唤y一安排員工休假,就在上個月,每個人都休了9天。”在濟南一家國企工作的小趙則是由單位統一安排休假。
私企員工帶薪休假
想都不敢想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施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此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條例已施行十年,我省企業帶薪休假的落實情況如何?在采訪中發現,規模較小的私企員工帶薪休假是“想也不敢想?!?/p>
看著朋友圈的朋友們紛紛出去旅游,在濟南高新區某私企上班的小王不免有些羨慕?!拔覀円蚕胄菁?但是公司沒有這樣的制度,現在能保證周末正常休息就不錯了?!毙⊥跽f。
記者了解到,小王所在公司總部設在北京,濟南是公司的一個辦事處,員工只有8個人?!拔覀冎饕卣股綎|這邊的業務,平時工作很忙,需要經常出差,基本沒有什么休息時間,別說帶薪休假了?!?/p>
除了業務繁忙的私企,一些銷售、物流、外賣等行業也很難實現帶薪休假。濟南一家物流公司渠道營銷中心的經理助理孫聰工作3年從沒休過假?!拔覀冞@個行業比較特殊,別人過節我們得工作,太忙了,領導不批我休假。”孫聰苦笑著說。
濟南一家裝飾公司的老板韓棟告訴記者,自己知道帶薪休假有相關法律規定,而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一是用工少,工人休假,工作量會完不成,客戶那邊就無法交代;二是工人休假就要支出一部分工資,也沒有收回相應的勞動回報。“雖然沒有休假,但是在裝修淡季的時候,我們會給員工放假,他們家里有事需要請假也會盡快批準?!表n棟說。
礙于工作原因
很多員工選擇沉默
據悉,今年7月25日,山東省人社廳發布《關于開展省管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隨機抽查的通知》,決定在7月30日至10月20日對38家省管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進行抽查,其中,抽查內容就有遵守國家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情況。
在山東眾成清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嶸林看來,造成很多員工沒有享受帶薪休假的原因無非是員工自己不敢提、企業也不主動提。
“在我接觸的很多案例中,像一些民營企業,很少讓員工享受帶薪休假這項權利?!睆垘V林介紹,很多員工并不十分了解帶薪休假,也不清楚自己作為勞動者享有這項合法權利。再加上不敢提,怕失去工作。
張嶸林分析,從企業的角度看,如果主動提出讓員工帶薪休假,會形成示范性的跟從效應,并且不好統一性管理。一是用工成本的需要,二是企業管理上的需要,這些都導致了企業不主動讓員工進行休假的狀況。
對于勞動者如何保障自己的休假權利,張嶸林認為,既然法律賦予了休假的權利,勞動者就應對休假具備積極性和認同感。不過,礙于工作原因,很多未享受到休假的員工大多選擇“沉默”。據了解,職工在準備離職或被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年休假權益的情況最多。
“作為企業負責人,應該盡到更多的人文關懷,企業應主動去告知勞動者帶薪休假,盡量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睆垘V林建議,如果勞動者需休假而用人單位不批準,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等相關部門進行反映或申請勞動仲裁。
1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
能休幾天
取決于工作年限。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
當年帶薪年休假沒休完,該怎么辦?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如果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跨年度安排的,應該經職工本人同意。
如果不能跨年度安排,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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