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8-09-13 20:36:09
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社會保險費征繳處處長李玉龍“網絡在線問政”。
青島新聞網9月13日訊(記者 張萍)今天下午,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社會保險費征繳處處長李玉龍通過青島政務網“網絡在線問政”,就“社會保險費征繳”方面政策解答網民提問。其中,社保繳納基數、非青島籍人員社保繳納問題關注度較高。
五險交費比例
記者從網談中獲悉,目前,我市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如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8%,個人繳費比例為8%;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8%,個人繳費比例為2%;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繳費比例為0.3%;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照行業類別分為八類,分別為0.1%、0.2%、0.35%、0.45%、0.55%、0.65%、0.8%、0.95%,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5%,個人不繳費。
職工社保基數怎么核算
據李玉龍答復,企業從業人員以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作為本年度繳費基數。年工資總額高于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基數,低于青島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
新入職員工的繳費基數應按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起薪當月實際發放工資不滿月的,應當折算成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
交通補貼也應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有網友咨詢:單位發放給職工的交通補貼是否應當計入社保繳費基數?
李玉龍答復說,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有關規定》,單位發放的上下班交通補貼應當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但是,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的高溫補貼和嬰幼兒補貼(即托兒補助)不應當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保職工可投訴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且,用人單位申報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并公示。
若發現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可以向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部門進行投訴。
非青島戶籍的個體戶如何繳社保
據李玉龍答復網友提問,根據我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非本市戶籍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需在本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滿1年后方可申請。
其中,在城陽區辦理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可以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到交通銀行城陽支行辦理,地址:城陽區正陽路210號,聯系電話:82959545。
單位破產的工傷職工如何繳醫療保險
網絡在線問政中,有網友咨詢:工傷4級職工,單位破產,社保如何繳納?李玉龍答復,根據我市有關政策規定,這種情況下需用人單位持破產關閉證明材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填寫《破產關閉企業工傷1-4級職工醫療保險費繳納申請表》,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測算,一次性補繳至法定退休年齡的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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