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濟南全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足政治機關職責定位,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26日,濟南市紀委監(jiān)委網(wǎng)站公開通報了其中3起典型問題。
齊魯晚報記者 劉雅菲
收受他人財物
泄露案情信息
本次通報了濟南章丘區(qū)公安分局辛寨派出所所長王鵬、刁鎮(zhèn)派出所教導員王永群、普集派出所副所長靖傳曉、寧家埠派出所副所長吳濤、看守所一中隊民警寧延忠為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及失職失責問題。
通報顯示,今年5月,公安機關偵破劉惠明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團伙案件。經(jīng)查,2005年10月,劉惠明在緩刑考驗期內(nèi),將他人打成輕傷,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刁鎮(zhèn)派出所時任副所長王永群、民警靖傳曉在辦理此案時,經(jīng)時任所長王鵬同意,違反法律規(guī)定,將該案調(diào)解處理,未對犯罪嫌疑人劉惠明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責任,未采取強制措施,縱容了其違法犯罪行為。
今年4月,吳濤應劉惠明團伙成員李某某的請求,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向其泄露相關案情信息。5月,寧延忠收受他人財物,多次違規(guī)為監(jiān)所羈押的劉惠明團伙成員袁某某、侯某某傳遞物品。王鵬、吳濤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王永群受到撤銷黨內(nèi)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靖傳曉、寧延忠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多次違法圍堵工地
還被推薦為人大代表
面對黑惡勢力團伙犯罪不作為,也會助長其發(fā)展。今年2月,公安機關偵破李守興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經(jīng)查,2013年至2017年,王新華、胡長林先后擔任龍洞村黨支部書記、委員,胡長娥擔任龍洞村黨支部委員期間,對龍洞村村委會主任李守興多次組織村民圍堵建筑工地、強攬工程等違法行為不制止、未盡職,且于2017年1月參與推薦李守興擔任區(qū)人大代表候選人。李守興當選后,又組織、煽動村民圍堵某集團公司辦公場所數(shù)日,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2017年1月,時任龍洞地區(qū)“兩代表一委員”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組組長解偉,時任龍洞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考察組組長吳作祿,在李守興考察材料不全面、不真實的情況下,未盡核查職責,致使其被聯(lián)名推薦為區(qū)人大代表候選人并當選。王新華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解偉、吳作祿、胡長娥、胡長林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其他4名責任人員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申請代理權被拒
糾集團伙尋釁滋事
另外,本次通報還涉及黨員涉黑涉惡的情況。商河縣許商街道個體經(jīng)營者、黨員胥英杰向濟南某公司申請某品牌手機商河地區(qū)代理權被拒后,糾集其他8人,于同年5月至7月針對該公司駐商河辦事處,采取威脅毆打員工、打砸員工車輛、堵辦事處門鎖鎖眼等方式,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胥英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8月,胥英杰因?qū)め呑淌伦锉灰婪ㄅ刑幱衅谕叫?年,并處罰金10萬元;其他涉案人員均被判處刑罰。
通報指出,以上3起典型問題,反映出個別黨員干部喪失黨性原則,目無法紀,侵害群眾利益,擾亂經(jīng)濟秩序,危害社會和諧穩(wěn)定,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啃噬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侵蝕黨的執(zhí)政根基,必須予以嚴懲。
[責任編輯:楊凡、梁延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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