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淄博檢查
2018-11-01 14:31:11
近日,淄博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淄博市檢察院交張店區檢察院辦理的淄博市房管局原局長楊繼明受賄一案,在張店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對檢察機關指控楊繼明受賄129.1611萬元的事實全部予以認定,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扣押在案的受賄犯罪所得和與本案相關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67.7111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其他違法所得繼續追繳。
在該案的辦理過程中,淄博市檢察院高度重視,選派業務骨干、全省優秀公訴人提前介入,審查證據,為案件快審快訴打下堅實基礎。庭審中,公訴人準備充分,針對被告人的辯解和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逐一進行答辯,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楊繼明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近日案件依法公開宣判,楊繼明服判不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淄博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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