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9-02-09 10:55:02
自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開展以來,濟南市槐蔭區抓好廣泛禁放宣傳、煙花爆竹置換活動、網格化巡防管控、及時懲處違規燃放人員四個關鍵環節,扎實做好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截至2月7日,共懸掛禁放宣傳條幅660條,發放禁放宣傳資料100000余份;收繳各類煙花爆竹180余箱;處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2名。禁放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月5日晚,道德街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有人在新世界陽光花園西區燃放小煙花。正在巡防的民警立即到達現場,發現并制止了一名正在燃放小煙花的男子和一名幼兒。經傳喚調查,燃放人魏某(39歲,濟南人)因哄正在生病的孩子開心而燃放了小煙花。民警對其教育并及時取證,魏某認識到了錯誤并上交了剩余煙花,主動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機關處罰。2月7日,依照《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第五條、第十三條,對魏某處以罰款貳佰元。
2月6日9時30分許,美里湖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有人在美里北路與北王村交叉口處燃放一掛鞭炮,并駕駛魯VKZ963黑色SUV轎車駛離現場。民警迅速到達案發現場,發現有燃放鞭炮的碎紙屑,現場取證并尋找目擊證人及有關監控錄像。
民警通過查詢車輛信息,聯系到車主汪某(27歲,壽光市人)。在電話里,民警告知了槐蔭區禁放相關規定、取證情況和違規燃放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通過教育,汪某認識到了燃放鞭炮違反了槐蔭區全區禁放的規定。承認2月6日9時30分許,在開車回壽光老家時路過美里北路與北王村交叉口處,同車的父親汪某龍(52歲)燃放了一掛鞭炮后一起駛離了現場。
經傳喚,2月7日下午,汪某陪同其父親汪某龍到美里湖派出所接受調查。同日,美里湖派出所依據相關規定對汪某龍予以罰款貳佰元。
目前,兩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已全部處罰執行結束。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范佳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