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6-06 10:15:06
按照全省深化“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要求,進一步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山東省政府近日印發《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今年上半年,全省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主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45個工作日以內,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主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70個工作日以內,主流程之外的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建設項目用地的不動產登記等事項納入主流程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并行推進,全過程審批時間控制在100個工作日以內。
據介紹,《方案》所稱的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全省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而工程建設項目主流程是指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
按照全省深化“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要求,為實現優化提升目標,《方案》提出了“四個統一”改革舉措。即:統一審批流程,精簡規范審批事項,推進并聯審批,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推行區域評估和告知承諾制;統一信息數據平臺,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建成貫通省、市、縣(市、區)三級,覆蓋各有關部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與國家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統一審批管理體系,“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統一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在減環節、提速度的同時,更加注重后續管理,履行好監管責任,實現審批流程更加優化。
在精簡審批環節方面,《方案》提出了諸多有力舉措。下放審批權限,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省級主管部門實施的審批事項,原則上由市級及以下主管部門實施。合并審批事項,對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于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轉變管理方式,設計方案審查只審查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及相關技術規定確定的規劃控制要求,不再審查建筑內部平面及剖面設計。調整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文物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住宅小區項目的報裝提前到建筑設計階段,與建筑物同步進行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在工程施工階段同步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按照《方案》,2019年上半年,省級和各市將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2019年年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實現互聯互通;2020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據新銳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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