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山東頻道
2021-01-05 11:21:01
原標題:判決書:派出所長成“保護傘”,釋放強奸嫌犯并中止查案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山東頻道
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2020年12月21日,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作出了《王宣濤貪污受賄徇私枉法一審刑事判決書》。
王宣濤,男,1968年9月10日出生于淄博市張店區,漢族,大學本科文化程度,曾任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崔軍派出所所長、潘莊派出所所長、火車站廣場派出所所長。
張店區人民法院認為,王宣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公訴機關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2月至2013年7月,王宣濤利用擔任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崔軍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分多次從該派出所“小金庫”公款中侵吞現金共計45萬元,占為己有;2013年7月至2018年8月,王宣濤利用擔任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潘莊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分多次從該派出所“小金庫”公款中侵吞現金共計15萬元,占為己有。王宣濤該行為構成貪污罪。
法院還審理查明,王宣濤共有19次受賄行為,其中受賄來源包括轄區內足療店負責人、游戲廳負責人、水產市場經營戶、洗浴中心及娛樂場所負責人、酒店經理等。
其中,2007年3月至2010年9月,王宣濤利用擔任崔軍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分多次收受轄區內紅櫻桃足療店負責人沈某所送的現金2.4萬元及6000元購物卡,為其足療店在治安、消防檢查等方面提供幫助。
2014年至2017年,王宣濤利用擔任潘莊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分多次非法收受轄區內東方雅典洗浴中心及娛樂場所太陽城負責人陳某所送現金共計21萬元,為其經營的洗浴中心及娛樂場所在消防、治安檢查等方面提供幫助。
2018年至2019年,王宣濤利用擔任淄博市公安局張店分局火車站廣場派出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分多次收受轄區內鑫泰星大酒店經理吳斌所送現金共計2萬元,為其酒店在治安、消防檢查等方面提供幫助。
另外,王宣濤的行為還構成徇私枉法罪。
經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為,2016年2月24日,潘莊派出所受理牛某涉嫌強奸李某一案,在辦理該案件過程中,王宣濤接受王某1及崔某的請托,并收受崔某所送現金5000元后,在明知牛某涉嫌強奸犯罪且在緩刑考驗期內的情況下,仍授意相關辦案民警違反辦案規定,不及時向刑偵部門移交該案,而是釋放牛某并中止該案的偵查工作,故意包庇牛某使其不受追訴,為牛某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經法院判決認定,2013年至2018年期間,以牛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在淄博市張店區、周村區等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張店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王宣濤犯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犯徇私枉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數罪并罰,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來源:澎湃新聞 記者:齊君)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