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21-03-02 10:05:03
原標題:淄博市出臺首部門樓牌管理辦法
來源:大眾日報
□記者 劉磊 報道
本報淄博訊 2月26日,淄博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淄博市門樓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布會,邀請淄博市公安局等部門負責人對淄博市門樓牌管理工作進行了政策解讀。
門樓牌是最基礎的地名標識,與企業發展、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戶口登記、房產登記、工商注冊、寄遞物流等都與門樓牌密不可分。同時,門樓牌作為重要的城市基礎信息和基礎設施,也是體現文明和城市形象的重要標志。據悉,這是淄博首次出臺門樓牌管理辦法。此次《辦法》的出臺,將使淄博市門樓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給民眾生產生活帶來更多方便,讓城市建設更加文明規范,對進一步提升淄博城市形象建設將起到積極作用。
《辦法》共計7章46條,主要包括門樓牌的種類、規格、牌面、設置、編劃、安裝以及管理等內容。《辦法》規定,公安機關是門樓牌管理的主管機關,負責門樓牌編劃、制作、安裝等管理工作。民政、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門樓牌管理相關工作。
近年來,由于缺乏統一管理和規劃,淄博市門樓牌缺失、錯漏以及編劃滯后等現象較為普遍。其中,公安機關編劃的門樓牌號與開發商售賣時的門樓牌號不一致,成為群眾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對此,《辦法》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持相關材料向建設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門樓牌編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標注的門樓牌號,應當與公安機關出具的《門樓牌編號通知書》一致。
另外,門樓牌信息不規范、門樓牌重號和跳號、門樓牌使用的路、街、巷信息未經法定命名等,也是當前淄博市門樓牌存在的不容忽視的問題。所以,此次《辦法》明確了淄博市門樓牌編號的種類、規格、版面、設置、編劃、安裝以及管理等內容,規定門樓牌號編劃應當統一規范,并遵循尊重歷史、方便查找的原則,依順序編號,不得重號、跳號。
門樓牌雖小,卻事關百姓大民生。《辦法》還規定,門樓牌的制作、安裝和維護經費,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承擔。但是,因擅自拆除、改裝或人為損壞門樓牌而重新設置門樓牌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門樓牌的義務,不得涂改、損毀或擅自設置、移動、遮擋、拆除門樓牌。
《辦法》已由淄博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決定于3月1日起實施。下一步,淄博市將集中開展一次門樓牌專項清理整頓工作,進一步推動《辦法》落地見效,并為淄博市探索建設智慧門牌、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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