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日報
2021-09-24 07:17:09
原標題:青島中院首認法人型商調組織調解協議效力
來源:青島日報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在立案前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將一起標的額8400萬元的商事糾紛委派給依法注冊成立的民辦非企業組織青島市法潤商事調解中心進行訴前調解,后者僅用3天時間即促成調解協議達成并依法裁定確認效力。這是青島中院首次裁定確認法人型商事調解組織訴前主持達成調解協議的效力。
據了解,青島中院在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中堅持把非訴訟糾紛機制挺在前面,積極培育專業化、市場化、法治化調解組織成長壯大,推動具備條件的商會、行業協會、調解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商事仲裁機構等設立商事調解組織,完善調解規則和對接程序,發揮商事調解組織專業優勢,提供商事調解服務,滿足商事主體多元解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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