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
2021-11-05 11:27:11
原標題:山東省消費者協會:情理法結合調節消費糾紛——兩起網購糾紛化解的啟示
來源: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
案例一:網購音響出問題 消協相助化糾紛
濟南的消費者宋先生向省消費者協會反映,他于2021年6月26日在某網購平臺購買了家用音響一臺,花費1700余元。8月15日發現其 CD 艙不能彈出,隨即與平臺售后聯系安排維修服務。設備發到北京維修后,工作人員來電告知,該設備是2016年出廠的產品,已過了維保服務期,需要支付240元維修費用。宋先生認為,產品剛買了兩個月,如果確實是五年前出廠的,應該事先告知消費者,并要求更換新機。
省消協受理投訴后,立即與平臺進行聯系,多次溝通,平臺最初答復為免費維修;而消費者宋先生要求更換2020年或2021年出廠的產品,或者退貨。
省消協隨即與生產廠家、購物平臺溝通,說明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何時生產的電子產品不能銷售,但消費者有知情權和選擇權,銷售五年前的電子產品時,應將有關信息告知消費者。最終,平臺和廠家為宋先生更換一臺2021年生產的家用音響。
案例二:網購二手車起爭議,消協曉之以情化糾紛
外地的消費者吳先生反映,他于2021年1月10號通過某平臺購買東營某二手車公司經營的二手車一輛,車輛售價3萬元。后期與銷售商在車輛提檔、過戶、車況等方面產生糾紛,向東營市利津縣消費者協會投訴。
受理糾紛后,利津縣消協工作人員、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立即與雙方進行了溝通,并進行了面對面的調解。經了解,汽車銷售手續履行后,消費者吳先生因購買的車輛沒給提檔和及時過戶,而對銷售方和車輛本身不信任,要求退車退款。但雙方在退款金額方面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消費者要求退還全部退車款、自己負擔車輛運費,二手車銷售方則只愿意退還部分車款。
在調解陷入僵局情況下,縣消協工作人員一方面了解二手車銷售方,考慮消費者吳先生從廣西來到我省購買車輛,建議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基礎上適當的讓步。另一面向吳先生解釋了相關政策,引導其合理維權。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二手車銷售方同意全款退車,消費者吳先生負擔相應運費,驗車后二手車銷售方退還2.7萬元給消費者吳先生。
通過以上兩個案例,我們清晰認識到,各級消協組織是依法成立的、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公益性組織,是消費者的“娘家人”。在處理投訴時首先要充分聽取消費者的陳述,全面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調解過程中應以引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為主,盡量不主觀地進行裁判。對于找到消協組織求助的消費者,我們要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合法、合理的要求予以支持,對于不理性的要求進行合理引導。同時,穩定雙方當事人情緒并進行心理疏導,為化解糾紛創造先決條件。消協組織工作人員在案件調解中,應認真分析案情,抓住關鍵、不懈堅持,憑借著對工作的責任心和對當事人的耐心、恒心,堅持“情理法”相結合,以最終成功調解消費糾紛,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調解結果。
?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編輯 李迪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