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網
2022-03-21 11:43:03
原標題:集采來了!山東省發布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聯盟集采通知
來源:中國網
3月15日,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魯晉聯盟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專項集中采購工作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21號)要求,按照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專項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魯醫保函〔2022〕15號),山東省、山西省組成聯盟(簡稱魯晉聯盟),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專項集中采購工作,歡迎符合要求的企業參與申報。
01
采購主體
符合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要求的醫療機構
02
采購品種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不區分檢測方法。
03
申報企業范圍
經國家藥監局批準,已取得本次采購相關試劑產品合法資質的生產企業均可申報參加,申報企業須具有持續生產能力并保障聯盟省份供應。進口試劑生產企業在中國境內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國內總代理視同生產企業。
04
采購周期
原則上為1年。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在其他省份集中采購產生新的更低中選價格的,中選企業應于20個工作日內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請,就低聯動。
05
企業報價及中選產品
(一)報價要求
按注冊證產品1人份價格自主報價,應包含稅費、配送費等所有費用。報價以人民幣填報,單位為“元”,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最高有效申報價16.8元/人份。
(二)中選企業數量
(三)競價中選規則
企業按注冊證產品1人份價格自主報價,報價不高于最高有效申報價。中選企業按申報價格由低到高的順序確定,且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申報價不高于最低報價的1.3倍;
2.申報價較最高有效申報價降幅≥50%。
企業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如出現報價相同導致擬中選企業數量超過競價規則規定數量的,承諾供應量(單日供應量)大的企業優先。如供應量也相同,則報價相同的企業重新報價,價低者中選。
06
采購工作流程
1.發布采購公告
2.申報企業現場提交報價文件
3.公布中選結果
4.中選產品掛網、交易
07
申報材料填報及提交
(一)申報文件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件1)
2.申報產品醫療器械注冊證、產品說明書
3.魯晉聯盟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專項集中采購報價表(附件2)
(二)申報文件提交要求
申報文件裝訂成冊,密封提交。申報文件中需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山東省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集中采購報價表》,接受掃描打印文件。
(三)申報文件提交
1.提交時間:2022年3月16日16:00-16:30
2.地點: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樓212室(山東省濟南市山大路226號)
08
結果執行
(一)掛網采購
中選結果在聯盟省份藥械集中采購平臺掛網,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通過采購平臺與中選企業網上交易。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新生產的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可參照中選產品價格由企業申請掛網,本次集中采購未中選企業不納入掛網采購范圍。
(二)供應配送
中選企業是試劑生產、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人,中選企業可直接向醫療機構供應,也可委托具備資質的配送企業承擔供應配送任務,并對配送企業的配送和違規行為負責。中選企業必須保證試劑配送覆蓋聯盟省份所有醫療機構,并及時、足量、保質供應。中選企業、中選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必須按中選價格供應,不得另行收取配送費等額外費用。
(三)貨款結算
醫療機構是貨款結算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及時與供貨企業結算貨款,回款時間最長不超過60天。
(四)監督管理
采購周期內,檢測試劑如非不可抗力因素出現質量不合格、供應不及時等情況,視情節輕重采取約談、通報、取消中選資格等措施。中選企業被取消中選資格后,按照本次集采企業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按規則進行詢價遞補。被取消中選資格的企業,兩年內不得參加山東組織的集中采購活動,并根據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相關規定進行失信處置。
09
防疫要求
每個申報企業僅被授權人可進入報價現場,且健康碼和行程碼滿足防疫要求。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