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2-06-02 22:07:06
原標題: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企業等,這家銀行被罰230萬元!中信銀行、河北銀行青島分行都曾因此被罰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據重慶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渝銀保監罰決字〔2022〕13號)顯示,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委托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企業;同業投資項目資本金不充足,項目土地款超概算,投后管理不到位;同業投資資金投向不合規;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借用銀行員工賬戶為貸款客戶過渡資金,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對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30萬元。
梳理發現,不少銀行曾因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被罰。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溫銀保監罰決字〔2022〕3號)顯示,龍灣農商銀行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一是違規以“過橋貸款”形式變相收費;二是財務會計信息不真實;三是投資入股企業整改不到位;四是違規保管客戶已簽字的空白業務憑證;五是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六是流動資金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七是以貸收息掩蓋信貸資產質量真實性。胡榮安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管理責任。中國銀保監會溫州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第二款、第八十九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龍灣農商銀行處罰款人民幣265萬元;對胡榮安警告。
黔南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黔南銀保監罰決字〔2022〕10號)顯示,貴州福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企業用于繳納土地出讓金;信貸資金挪用于房地產企業;空存空取歸還貸款;違規辦理聯保授信業務,發放貸款償還票據墊款;互持同業存單,資金空轉,中國銀保監會黔南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其罰款120萬元。
4月19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中信銀行寧波分行因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等五項案由被罰款340萬元。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如下:1、通過借名貸款為房地產企業融資;2、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3、房地產業務管理不審慎,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及信用證業務,違規辦理自營非標業務;4、貸款管理不審慎,違規掩蓋及處置不良資產;5、保險代理業務管理不規范。此外,該行俞柒烽對貸款資金被挪用于置換前期股東支付的土地款、未落實實貸實付要求、未按項目工程進度放款、支付資金超過項目建設所需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
今年1月,中國銀保監會安徽監管局公布了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與合肥香樟大道支行的罰單。罰單顯示,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對于上述違法行為,中國銀保監會安徽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罰款人民幣35萬元。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對于上述違法行為,中國銀保監會安徽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罰款人民幣35萬元。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布的舟山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舟銀保監罰決字〔2022〕7號)顯示,臺州銀行舟山分行存在違信貸管理不審慎,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以及信貸管理不審慎、信貸資金被挪用于購房等違規事項。中國銀保監會舟山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對臺州銀行舟山分行罰款人民幣60萬元。
此外,河北銀行青島分行也曾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被罰。2019年3月,青島銀保監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因違規行為被處罰。據了解,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因貸款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及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資本市場和房地產市場,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青島銀保監局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并罰款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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