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2022-09-06 16:48:09
原標題:山東印發《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涉及八項主要內容
來源:大眾網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董昊騫 濟南報道
近期,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山東進一步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筑牢基本醫療保障“安全網”,促進共同富裕的長遠性、基礎性、系統性政策安排。5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實施意見》。
發布會現場。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寧波介紹,《實施意見》從明確醫療救助對象范圍和參保資助標準、強化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功能、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規范經辦管理服務、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等方面提出17項政策措施,主要內容體現在8個方面。
在健全完善制度,提高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保障水平方面,在鞏固住院報銷待遇的基礎上,今年年底前,山東各市全面建立居民和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障的普惠性。統一規范全省門診慢特病基本病種和認定標準,首批門診慢特病基本病種不低于50種,進一步提升門診慢特病保障水平。
在聚焦重點救助對象,降低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方面,《實施意見》規定,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三類重點救助對象,居民和職工大病保險年度起付線均降低50%,分段報銷比例均提高5個百分點,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取消使用大病保險特效藥品起付線。
在科學設計救助制度,進一步增強醫療救助托底功能方面,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度救助限額由不低于1萬元提高到不低于3萬元,進一步提升托底功能。對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3000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50%。以上救助對象經過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仍然較重的,按不低于70%比例給予再救助,年度限額最高可達2萬元。對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不低于60%比例給予救助。
在創新動態監測機制,防范因病致貧返貧方面,《實施意見》規定,將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年度累計超過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以及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年度累計超過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的普通參保人員,納入預警監測范圍,最大范圍實行預警篩查,確保困難群眾應助盡助。醫保部門每月分析比對,并將預警信息及時推送民政和鄉村振興部門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確認,做到及時發現、精準識別、精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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