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22-12-22 12:23:12
原標題:山東強化煤礦企業安全總監管理考核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強化煤礦企業安全總監管理考核
來源:大眾日報
□通訊員 朱煜梁 蘇 航
記 者 左豐岐 報道
本報濟南訊 日前,省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總監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總監管理考核工作,推動安全總監制度落實落地,不斷提升煤礦(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據悉,這是我省出臺的首個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總監管理考核辦法。考核共包括安全總監工作職責履行、工作事項報告、任職資格程序等5大項、20小項內容。
加強分級管理考核。按照“誰監管、誰考核”的原則,省能源局負責對山東能源集團安全總監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日常監管煤礦(企業)安全總監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分級監管原則,每半年組織日常監管煤礦(企業)安全總監進行一次述職,每年組織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要在下一年度一月底前完成。
嚴格確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工作要對照《煤礦(企業)安全總監考核評分表》進行,考核總分初始分值為100分,各考核事項根據檢查存在的問題,對照評分標準進行扣分,各小項分數扣完為止。加分項對照列舉項目進行加分,累計最多加5分。減去扣減分數,加上加分分數,所得分值即為煤礦(企業)安全總監年度考核得分。根據考核得分劃分考核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為優秀,70分—90分(含70分)為稱職,60分—70分(含60分)為基本稱職,60分以下為不稱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直接定為不稱職等次: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整治不力,導致發生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對執法檢查責令整改而未督促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在執法檢查中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抽查考核不合格,經限期整改考核仍不合格的;因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不到位,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建議免除安全總監職務的。
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將考核結果向安全總監所在煤礦(企業)進行通報,作為安全總監考核任免以及績效獎懲的主要依據。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安全總監進行通報表揚,所在煤礦(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年度考評基本稱職的安全總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給予提醒警示;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安全總監,要按照規定免去其安全總監職務。
《通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總監管理考核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專人負責,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總監年度考核工作。嚴格考核評定。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考核方案,明確考核程序和要求,嚴肅考核紀律,嚴格評分定級,及時向煤礦(企業)通報考核結果,確保考核工作公開公正、規范有序。強化監督檢查。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將煤礦(企業)安全總監履職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加強安全總監動態監督管理,強化激勵和約束,督促安全總監履職盡責、發揮作用,推動安全總監制度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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