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新聞客戶端
2023-04-25 11:25:04
原標題:因編制虛假的財務資料等,紫金財產保險濟南中心支公司被罰30萬元!青島分公司曾因虛列業務管理費等被罰21萬元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原標題:因編制虛假的財務資料等,紫金財產保險濟南中心支公司被罰30萬元!青島分公司曾因虛列業務管理費等被罰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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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銀保監會山東監管局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魯銀保監罰決字〔2023〕58號)顯示,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存在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和編制虛假的財務資料的違法行為,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30萬元。具體如下:
一、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
經查,公司在獲批復同意前,將下轄濟南市濟陽支公司營業場所由“濟南市濟陽縣濟陽鎮城里村銀山新村20排1號”搬遷至“濟陽區龍海路129-4號”,持續時間為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9日。
二、編制虛假的財務資料
經查,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該公司以汽車租賃、汽車維修、購買辦公用品、汽車服務等名義,通過租賃費、修理費、公雜費、聘請中介機構費等科目報銷費用117.83萬元,實際用于支付銷售費用,相關對應的服務項目和商品采購并未真實發生。
綜上,比責令改正并處罰款30萬元。
同時,行政處罰決定書(魯銀保監罰決字〔2023〕57號)顯示,時任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姜微,因對未經批準變更分支機構營業場所的違法違規事實負有直接責任,被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魯銀保監罰決字〔2023〕56號)顯示,時任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助理孫天因對編制虛假的財務資料的違法違規事實負有直接責任,被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
梳理發現,因虛列業務管理費,紫金財險青島分公司2021年被罰21萬元。2021年,青島銀保監局共發布82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涉及機構(公司)的共計26份,涵蓋19家機構(公司)共計罰款1266萬元。在第37號與38號公告中,出現了紫金財險青島分公司的名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紫金財險青島分公司因虛列業務管理費和間接理賠費用、直銷業務虛掛個人代理人套取費用,被青島銀保監局處以21萬元罰款。另外,公司人員李慧對紫金財險青島分公司虛列業務管理費和間接理賠費用、直銷業務虛掛個人代理人套取費用一案承擔責任,被青島銀保監局提出警告,并罰款人民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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