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2023-10-30 19:54:10
原標題:大學生被收取餐具費后將餐具打包帶走引熱議 網友:餐具收費合理嗎?
來源:海報新聞
原標題:大學生被收取餐具費后將餐具打包帶走引熱議 網友:餐具收費合理嗎?
來源:海報新聞
海報新聞記者 金立紅 濟南報道
近日,河北石家莊一大學生去餐廳吃飯,被要求收取1元錢餐具費,在得到店家允許后將餐具打包帶走,視頻一經發出后引起廣泛討論。去飯店吃飯被收取餐具費是否合法?相關法律是否做出規定?如果遇到此類情況,消費者應如何維護自己權益?對此,海報記者聯系多方進行采訪。
大學生被收取餐具費后將其帶走
“00后”開始整頓餐飲行業了?
近日,河北石家莊,大學生在餐廳吃飯時遇每套餐具收費1元錢的情況時,將4套餐具全部打包帶走的視頻沖上熱搜。海報新聞記者聯系到當事人張明麗(化名),對方表示,結賬的時候詢問店員餐具是否可以打包,“店員說可以,所以大家都打包回去了,既然付錢了就要帶走,一塊錢都不白花。”
記者注意到,在該視頻的評論區,網友們發表了不同的看法。不少網友對張明麗及朋友的行為表示認同,“早就想這么干了”“到了餐廳啥都沒干,餐具費就花了幾十塊”“建議全國推廣”,部分網友詢問,“原來收了餐具費,可以帶走餐具?”“那收取調料費、餐位費、炭火費的怎么辦?”也有一些網友質疑,“1塊錢是使用費”“如果服務員攔著怎么辦?”
事實上,消費者去餐館吃飯被收餐具費對“餐飲亂象”進行整治已不是個例。抖音博主“狂飆兄弟”分別在10月22日及10月28日發布關于其在湖北省十堰市對“餐具收費”商家的實地探訪視頻。該博主探店后發現對方收取餐具費,與店家幾番溝通并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促使商家進行整改。過程中,該博主表示,自己并不僅是為自己爭取權益,還為了所有的消費者,“商家如果能合理規范收費行為,在提供收費餐具的同時也明確提供免費餐具,能惠及到每一位消費者。”
此外,常普及《民法典》知識的網絡博主“邢大韻”也曾發布自己在飯店吃飯時被收取餐具費的經歷,當其詢問是否可以取消默認的餐具費時,商家表示無法取消,“這都是默認的,幾乎所有餐廳都這樣”,而當其表示自己想把餐具帶走時遭到商家拒絕,而其表示將撥打市場監管局電話時,對方則表示可以幫其將餐具費“退回付款賬戶”。
大多消費者都有被收取餐具費的經歷
記者注意到,除了餐具費外,不少餐飲店會收取餐位費、調料費及炭火費等費用。有網友在平臺曝光,自己曾去一家高端飲品店,甚至被收取了“空氣凈化費”。
濟南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去一家連鎖燒烤店吃飯時,使用的筷子被收取1塊錢,“下次我可能會自己帶筷子。”張女士表示,她去過的很多店存在這種情況。
網友“花妹”告訴記者,她去過的每家餐廳基本都會收取餐具費,“每人2-5元不等,還有比較離譜的店會收10元錢的餐具費。”對于她來說,“2元錢可以接受,5元錢被迫接受,已經習慣了。”
網友“張斯文”則表示,“原來這是不合理的事情,我感覺很多餐廳都有餐位費,但是越來越貴了。”
而網友“小綠”在網絡平臺上看到相關視頻后才對餐位費有了一個新的概念,“出門吃飯多多少少都會被餐館收取餐具費,但由于數額較少,我不想因為幾塊錢影響了心情,就沒有反駁過店家,原來這件事是不合理的。”
調查過程中,記者注意到,幾位消費者給出的態度多與“小綠”類似,因為“不想影響心情”“已經習慣了被收取餐具費”等原因,并未與商家就“餐具費”進行爭論。
在看到“大學生被收取餐具費后將餐具帶走”后,網友“花妹”表示,“會給她一鍵三連表示支持。”此外,大學生“小語”向記者反映,“去過一個火鍋店,每個人餐位費6塊錢,小孩子也收費,這樣四個人去吃飯,光餐位費就花了36塊錢。”在感覺對方收費不合理的同時,她不禁發問,“如果碗筷可以帶走,我會出餐位費,但是如果他們不提供碗筷,那我們在店里吃飯要用手抓嗎?”
律師:如飯店允許,可將付費餐具帶走
那么,餐飲店收取餐具費或者餐位費是否合理合法?消費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就此咨詢了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律師。他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換而言之,經營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依法公開標示價格信息,明碼標價。經營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作為餐飲經營者,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衛生合格的餐具。此外,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如果飯店對各種費用明碼標價,并且讓消費者有選擇,那么是可以的。如果不告知,擅自收取各種費用,消費者可以和飯店協商和解,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訴。”而對于大學生交費后將餐具帶走的說法,藍天彬律師表示,“如果飯店同意的話,是可以的。如果飯店不同意,我認為不能帶走。”
審核:高 娜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