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7日訊 (山東經濟廣播記者顧震宇)
2023年,山東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以保障民生為導向,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持續深入開展“鐵拳”行動,嚴厲打擊食品違法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強力震懾違法犯罪行為,公布第十二批典型案例。
一、濟南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張某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2023年9月5日,濟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張某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8月24日,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對濟南市天橋區張某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當事人處發現宣稱有壯陽效果的食品,貨值金額2520元。濟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上述食品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上述食品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當事人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濟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西地那非屬于西藥,不得添加在食品中,其常見副作用為頭痛、潮紅、視覺異常等,不當食用會影響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強化行刑銜接,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筑牢食品安全防線。
二、東營市廣饒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籍某等人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2023年8月8日,東營市廣饒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籍某等人生產經營含新型降壓藥物的壓片糖果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7月12日,根據舉報線索,東營市廣饒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服務站銷售的“決明子蛹蟲草人參昆布壓片糖果”經抽樣檢驗,檢出含有美托拉宗、阿齊沙坦兩種降壓藥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東營市廣饒縣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公安機關已對8名涉案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市場監管部門發揮檢驗檢測技術優勢,發現不法分子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新型降壓藥物,鎖定違法犯罪事實。同時,通過梳理電子數據、深挖物流和轉賬記錄等方式,快速聯合公安機關對違法犯罪鏈進行“全覆蓋”打擊。
三、臨沂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臨沂市蘭山區酷可童裝批發中心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化學物質及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標準和要求的食品案
2023年9月27日,臨沂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沂市蘭山區酷可童裝批發中心(經營者:常某某)經營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化學物質及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標準和要求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吊銷證照的行政處罰;對經營者常某某作出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行政處罰。
2023年5月4日,臨沂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聯合公安機關對當事人開展執法檢查。經查,在當事人網絡直播間銷售的橙魅力固體飲料、瓶款巧克力、復合果蔬固體飲料、果蔬固體飲料、減肥膠囊等食品中檢出西布曲明、呋塞米、酚酞等化學物質,涉案貨值金額57.14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臨沂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此外,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等規定,臨沂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等規定,分別依法對當事人及經營者常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針對不法分子借助網絡平臺銷售有毒、有害減肥食品等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認真履職盡責,堅決打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不斷凈化網絡消費環境,嚴守食品安全底線。
四、龍口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龍口市熙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及標簽信息食品案
2023年10月25日,龍口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龍口市熙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及標簽信息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產品和包裝材料、罰款5萬元,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任某某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8月14日,龍口市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標簽信息的姜糖產品,涉案貨值金額950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和第七十一條的規定,龍口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任某某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食品標簽是向消費者展示食品真實屬性的重要載體,標簽虛假標注會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員應當以本案為戒,加強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學習,樹立守法經營的意識,依法誠信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五、濰坊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濰坊市獲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2023年6月21日,濰坊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濰坊市獲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罰沒款16.2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8日,濰坊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生產單凍雞翅過程中超范圍使用食品著色劑日落黃、胭脂紅,涉案貨值金額1.62萬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濰坊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速凍雞翅是將購進的冷凍雞翅經化凍、保水和簡單調制后對外銷售的速凍調制雞產品。本案當事人為提高產品賣相,在生產過程中超范圍使用食品著色劑。本案的查處,嚴厲打擊震懾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切實規范行業秩序。
六、乳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乳山市悅翔豬肉批發店經營未按規定檢疫的豬肉案
2023年5月31日,乳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乳山市悅翔豬肉批發店經營未按規定檢疫的豬肉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未按規定檢疫的豬肉1490千克、罰款40.2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31日,乳山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乳山市悅翔豬肉批發店開展執法檢查,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發現未經檢疫的豬肉1490千克,涉案貨值金額2.68萬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乳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肉類作為不可或缺的食品原料之一,在老百姓餐桌上占據著重要位置。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及制品,存在傳播人畜共患疾病的隱患,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銷售未經檢驗檢疫豬肉及制品違法行為,守護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七、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日照市嵐山區萌動水產有限公司經營摻假摻雜的食品案
2023年10月30日,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日照市嵐山區萌動水產有限公司經營摻假摻雜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合計18.44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7月20日,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轉辦案件線索,對當事人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經營的肥牛卷實際使用鴨肉為生產原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火鍋肥牛卷是老百姓喜愛的一道美食。本案當事人用價格低廉的鴨肉冒充牛肉,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生產經營摻雜摻假食品的違法行為,對違法經營者予以嚴厲處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八、聊城市茌平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鼎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3年8月15日,聊城市茌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山東鼎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合計10.28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對法定代表人張某作出罰款3.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6月5日,聊城市茌平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當事人開展執法檢查。當事人生產的香酥膜片、香酥烤饃片等產品,經抽樣檢驗,菌落、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聊城市茌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法定代表人張某作出行政處罰。
菌落總數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按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九、濟寧市兗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濟寧晏家人餐飲有限公司設置最低消費額案
2023年9月13日,濟寧市兗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濟寧晏家人餐飲有限公司設置最低消費額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9月2日,濟寧市兗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濟寧晏家人餐飲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內收銀臺前張貼“本店消費最低每人58元”的標識。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七條的規定,濟寧市兗州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依據《山東省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七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9月15日,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當事人已改正違法行為。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部分餐飲服務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誘導或誤導顧客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有違社會公德和法律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堅持執法監管和教育引導相結合,不斷強化經營主體守法意識和節約理念,帶動全社會形成文明用餐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