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舜網
2024-10-23 09:27:10
原標題:山東發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頭盔質量抽檢結果:14批次在售商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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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山東發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頭盔質量抽檢結果:14批次在售商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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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包括山東奧波榮泉貿易有限公司、濟南市天橋區儀順摩配裝具經營部等在內的14家銷售者銷售的14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另有兩家企業生產的產品不達標。官方提醒,一般頭盔正常使用不應超過兩年,如有條件,建議一年一換,保證性能正常。
通報顯示,2024年第1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共抽查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產品57批次,其中,生產領域8批次,流通領域38批次,電商領域11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GB 811-2022《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等標準的要求,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產品的結構組成、佩戴裝置、視野 、護目鏡(耐磨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低溫)、標志、標識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臨沂市集凱電動車用品廠、青島固德復材科技有限公司2家生產者生產的2產品,以及青島廣發摩托車銷售有限公司、德州市德城區美隆車業銷售部、泰安市泰山區青年路天成車業銷售中心、臨沂市蘭山區佰峰電動車經銷商行、德州市德城區九一七機車配件經營部、濟南市天橋區儀順摩配裝具經營部、山東奧波榮泉貿易有限公司、市中區豐云摩托車裝具店、泰安市泰山區智電電動車專賣店、泰安雅旌商貿有限公司、高密諾康勞保有限公司、山東雅桉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木源盛林服裝有限責任公司、煙臺秣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14家銷售者銷售的14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標志、標識、護目鏡(耐磨性)、吸收碰撞能量(低溫)項目。其中,生產者青島固德復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者煙臺秣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山東雅桉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標稱生產者北京神州羅地亞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銷售者、標稱生產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
頭盔是人體頭部重要的安全防護裝具,包括摩托車乘員頭盔、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運動頭盔等,其主要功能是當受碰撞、墜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傷害時能有效地保護人體頭部,減輕激烈碰撞時帶來的強大沖擊力或防止尖銳物體直接刺入頭部,從而保護人體的生命安全。
官方提醒消費者,選購和使用時注意查看標識。內容包括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執行標準、合格標志等。產品應具備發泡材料緩沖層。如果是選購摩托車乘員頭盔,應選擇有“CCC”標志的產品。
學會試戴。查看頭盔部件穩定程度,護目鏡透光性應良好。頭盔應與頭部貼合舒服,不要購買與自己頭型及尺寸不匹配的頭盔。不匹配的頭盔戴在頭上,發生意外時,容易脫落而失去保護作用。
日常使用頭盔時,應避免將頭盔長時間暴曬、雨淋,否則會加速頭盔材料的老化,大大降低使用壽命,影響安全使用。另外,一般頭盔正常使用不應超過兩年,如有條件,建議一年一換,保證性能正常。
原標題:山東發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頭盔質量抽檢結果:14批次在售商品不合格
作者:新黃河記者:蘇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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