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山東網
2024-11-30 13:31:11
原標題:山東:鼓勵科技成果對中小微企業“先使用后付費”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鼓勵科技成果對中小微企業“先使用后付費”
來源:大眾日報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這將是今后一個時期山東省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工作重點和具體抓手。今天下午(11月29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在山東科技大市場舉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對《若干措施》進行現場解讀。
省科技廳廳長孫海生說,科技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基礎研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是整個科技創新鏈條中最重要的一環,但目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還存在“不敢轉、不想轉、不會轉、不能轉、不敢用、沒錢轉”等突出問題,《若干措施》的出臺就是針對這些問題,全力破解難點、堵點。
《若干措施》共分8部分16條具體措施。高校院所是科技創新的前沿陣地和重要力量,《若干措施》立足實際,并汲取了此前試點單位的有效探索和經驗提出一系列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實施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高校院所職務科技成果是一種特殊的國有資產,針對科技管理人員擔心科技成果定價不當、轉化失敗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帶來的‘不敢轉’的問題,我們提出推動高校院所建立區別于一般國有資產管理的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制度,解決科技成果管理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要求之間的矛盾,為科技管理人員解除后顧之憂。”孫海生說。
同時,《若干措施》要求,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著眼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針對確權、轉化、激勵等方面機制不活的問題,提出支持高校院所探索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與職務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結合的成果轉化方式,解決成果轉化資金不足的問題;探索“權益讓渡”轉化方式,支持高校院所探索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轉讓+約定收益”模式,將留存的所有權份額,以技術轉讓的方式讓渡給成果完成人,使成果完成人擁有職務科技成果的完整權益,能夠自主決定如何轉化;推行“先使用后付費”制度,鼓勵和引導高校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針對科研、產業“兩張皮”難題,《若干措施》強調打通高校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推廣“校聘企用”人才共引共用模式,通過省市聯動,5年內為企業引進1000名以上高校院所高層次創新人才,擔任“科技副總”“科技副首席”。鼓勵科技人才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每年“一事一議”引育一批高端創新團隊,加大支持力度,鼓勵省內外大院大所科技人才攜帶成果在山東省創辦、領辦科技企業,按規定納入科技成果轉化股權投資支持范圍,給予最高500萬元財政股權投資支持。
“今年以來,科技大市場掛牌交易科技成果1000余項,預計今年市場交易額超過10億元。”山東省科技廳副廳長于洪文說。針對成果轉化供需銜接不暢和轉化效率不高等問題,山東省啟動建設山東科技大市場并于今年5月29日啟動試運行。今天的吹風會現場就選在這里。
《若干措施》對建強用好山東科技大市場提出了要求和支持措施。同時,在打造高水平技術經理人隊伍、促進創新產品推廣應用、提升科技金融賦能成果轉化水平、改革科技成果轉化評價激勵機制等方面也推出了一系列措施。《若干措施》將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和成果轉化積極性,推動更多的科技成果走出實驗室,走向企業,走向市場,為全省高質量發展作出科技貢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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