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滕州日報
2025-01-14 09:40:01
原標題:《山東省行政調解辦法》 5月1日起施行
來源:滕州日報
原標題:《山東省行政調解辦法》 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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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消息 《山東省行政調解辦法》近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加強和規范行政調解工作,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共7章47條。辦法規定行政調解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領導,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調解工作主體責任,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進行指導、督促。辦法明確行政調解范圍和行政調解參加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具體列舉了可以進行行政調解的15類民事糾紛,同時對行政調解人員調解民事糾紛提出具體要求,規定了回避情形以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
針對行政調解的各個環節,辦法具體規定了當事人申請行政調解的條件、方式,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調解的方式、步驟、期限和中止、終止情形,以及行政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生效、申請司法確認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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