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2-17 10:33:02
自國務院食安辦啟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試點工作以來,山東省已有12個市、73個縣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日前,省食安辦印發了《山東省食品安全先進市、縣(市、區)創建管理辦法(暫行)》,根據《辦法》規定,已通過驗收的食品安全先進市、縣,如出現發生重大、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故,將撤銷命名予以摘牌。另外,由社會第三方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和工作績效評估,做到創建的底線必須達到70%以上的群眾滿意率。
記者了解到,自2015年以來,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總體部署,山東省食安委組織開展了首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級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創建試點。山東省食安辦組織對首批5市13縣(市、區)進行了群眾滿意度調查、現場檢查、部門聯合復核評價和社會公示。其中,濟南、青島、煙臺、濰坊、威海5個市,沂源縣、高青縣、滕州市、廣饒縣、鄒城市、新泰市、五蓮縣、蘭山區、禹城市、冠縣、博興縣、鄄城縣等12個縣(市、區)整體水平達到驗收合格要求。下一步,山東省食安委將向國務院食安辦申報濟南等5市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申請進行國家驗收。
為深入推進山東省食品安全創建,規范創建組織管理工作,日前山東省食安委印發了《山東省食品安全先進市、縣(市、區)創建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食品安全先進市、縣(市、區)創建期為2年,驗收通過后實行3年一復查,對復查合格的食品安全先進市、縣,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予以確認,并向社會公告。復查不合格的,終止食品安全先進市、縣資格,可于下一年度再次申請復查。對通過驗收的各市、縣,要求其每年開展自查,山東省里每年隨機抽查。對出現問題的食品安全先進市、縣采取約談、通報、要求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強事后管理,督促各市、縣持續保持創建狀態,鞏固創建成果。
已通過驗收的食品安全先進市、縣,如出現發生重大、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創建工作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連續2年未通過復查等情形的,撤銷命名,予以摘牌。另外,由社會第三方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和工作績效評估,做到創建的底線必須達到70%以上的群眾滿意率。(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召旭)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