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6-20 09:19:06
“充電服務+汽車租賃”的模式成為不少充電樁服務企業的發展方式。在建設充電樁的同時,推廣電動汽車的分時租賃。這些企業建設的充電樁通常也對外開放,私人電動汽車也可以使用。
同樣距離分時租賃是打車三成
日照自去年10月推出電動汽車分時租賃以來,受到不少市民的歡迎,有的甚至選擇不開私家車而選擇租電動汽車。電動汽車的規模也由最初的34輛發展到現在的100輛,充電樁站點也由11個發展到37個。“我們計劃到年底增加到200輛,充電站點增加到100個,以后還將推進到區縣。”
6月15日下午3點,在日照公交新出行管理中心,準備回五蓮老家的林女士租了一輛電動汽車,擔心返程電量不足,老家那里沒有充電樁,她又借了一根專用充電線,在家就可以直接充電。這是林女士第三次租新出行的電動汽車了。
在新出行管理中心客服部,三名工作人員的辦公電話不時響起。客服臧偉告訴記者,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推出后,特別受歡迎,“不算年租和月租的,一般每天都會四五十輛車出租,到周末會更多,每天都有60多輛車出租。”
在濟南也有本土的共享電動汽車,去年10月“魯e行”就上線。自2016年6月以來,共有107輛“魯e行”投入使用,而且為推進公車改革,同時為下一步發展共享汽車提供經驗,目前租車對象只面對省直機關及其公務人員。
據了解,目前濟南共享電動汽車分時租賃使用時租費加里程費的計費方式,根據車型的不同,有18元/小時和23元/小時之分,每15分鐘記一次時,里程費是0.3元/公里。這樣算個賬,選最便宜的“魯e行”分時租賃車,從龍奧大廈開到遙墻國際機場,30公里的距離,耗時33分鐘,9元里程費,9元加4.5元也就是13.5元時租費,加起來的租賃費用就是22.5元;同樣的距離,出租車約需要70元。
充電樁對社會開放
鋪設最好統一標準
“充電服務+汽車租賃”模式成為不少充電樁服務企業的發展方式。在建設充電樁的同時,推廣電動汽車的分時租賃,充電樁也對外開放,私人電動汽車也可以使用。
新出行客服介紹,個人的電動汽車也可以使用充電樁充電,通過APP掃二維碼即可。“收費是根據國家電網的規定來的,平均下來白天一度電1.5元,夜間一度電1元,我們根據物價局的批準每度電加收6毛錢服務費。”
選擇充電樁充電,一般充兩小時左右就能充滿。“有的月租的,不使用專用的充電樁充電,也可以在這里借充電線在家充,不過那樣得8個小時左右才充滿。”新出行客服表示。
而在濟南,雖然“魯e行”目前只針對公務用車,但是濟南市民嘗鮮共享汽車也指日可待。據國網濟南供電公司愛普新能源公司總經理劉繼勇透露,目前已有幾家社會企業正著手對濟南的共享汽車進行布局,而濟南供電公司將全力支持社會企業發展,加快共享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
“共享汽車發展與管理需有統一的標準,不能兩三家共享汽車的運營企業各用各的充電樁,彼此之間互不兼容。”劉繼勇說。
不過從“共享經濟”的本質意義來說,“共享汽車”企業只是借助互聯網拓展業務,并非真正的共享經濟。
據了解,目前,濟南供電公司在市區建設的7個充電站已對社會車輛開放。
“充電服務+汽車租賃”模式全省推廣
根據山東省發改委的規劃,將大力推廣“充電服務+汽車租賃”模式,促進電動汽車在公務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廣應用。
青島市嶗山區、高新區等已投建政府系統分時租賃充電站100余個,投放電動汽車200余輛,覆蓋全市各級政府機關的充電服務網絡已具雛形。濟南、濟寧、臨沂、濰坊等市也借鑒這一模式,全面啟動各項工作。按照要求,青島、淄博、濰坊、聊城、臨沂等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省級和其他市級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逐年提高到50%以上。
“在大交通的體系下,私家車是要逐漸控制、減少的。從供給側和需求側都要減少私家車的出行比例,而共享汽車的發展會帶來這樣的效果。未來,人們會將交通方式視為一種服務,這是一種出行理念的轉變,從個人擁有出行工具到將出行作為服務進行消費,在需要的時候購買即可,而非一定要擁有足夠的個人交通工具。”泰華智慧產業集團智慧交通業務總監劉冠華對共享汽車的發展給予肯定。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楊傳忠 化玉軍 張玉巖 見習記者 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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