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3日訊 11日下午,山東省應急廳為持續推動優化營商環境,保障企業安全發展,向各市應急局,省廳各處室、單位,印發了《嚴禁安全生產執法“一刀切”九條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未來將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將對一般行業企業隨機抽取檢查,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并公開抽查事項和檢查結果。此外,對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企業,按風險程度、隸屬關系等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并建立重點監管對象工作清單。
(附通知原文)
嚴禁安全生產執法“一刀切”九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規范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著力打造透明穩定的政策環境,現結合實際,提出嚴禁執法“一刀切”九條措施。
一、建立完善應急管理權責清單。根據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和職能調整變化,持續加強全省應急管理系統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聯系處室:政策法規處)
二、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認真執行《關于印發〈山東省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實施辦法〉等文件的通知》(魯應急發〔2019〕74號),做到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聯系處室:安全生產執法局、政策法規處)
三、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外,對一般行業企業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并向社會公開抽查事項和檢查結果,杜絕隨意執法和選擇性執法。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形成部門監管合力,避免多頭執法、重復執法。(聯系處室:安全生產執法局)
四、建立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嚴格落實《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督管理的意見》(魯安發〔2020〕19號),對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企業,按風險程度、隸屬關系等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并建立重點監管對象工作清單。研究出臺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聯系處室:危化處、安全生產基礎處、調查評估統計處)
五、統一規范自由裁量標準。嚴格執行《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試行)》(魯應急發〔2019〕72號),規范行使自由裁量權。推行服務式執法,對企業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經營中的非主觀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并指導和幫助企業糾錯改錯。制定出臺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納入清單管理,依法不予行政處罰。(聯系處室:安全生產執法局)
六、嚴格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嚴格執法檢查,規范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做法。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或者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責令停產整改的,整改單位依法完成整改的,不得以停產整改期限未滿為由拒絕企業恢復生產經營活動。(聯系處室:危化處、安全生產基礎處、安全生產執法局)
七、慎重采用強制措施。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納入重大執法決定內容進行法制審核。案情重大的,須經廳(局)黨委(組)集體討論決定。對依法采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則上不予采取行政強制措施。(聯系處室:安全生產執法局)
八、推進限制性政策制定的科學化合理化。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和自然災害風險較重行業,出臺限制性政策措施時,應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認真組織論證并充分征求企業意見,由廳(局)黨委(組)集體討論決定。政策出臺后,應根據企業實際分類實施,避免執行中的簡單化和“一刀切”。(聯系處室:危化處、安全生產基礎處)
九、原則上不得實行停產停業“一刀切”。重大活動期間,除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特別部署要求外,原則上不得要求企業停工停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原則上不得采用“一家企業發生事故、同類其他企業停產整改”簡單化處理方式。(聯系處室:危化處、安全生產基礎處、綜合協調處、安全生產執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