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4-26 10:42:04
齊魯網4月26日訊 (記者 張帥)4月26日,濟南市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對商品房銷售行為進一步規范。《通知》明確表明,銷售商品房時,應優先滿足無住房記錄的剛性購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
《通知》還規定,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外銷售。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公示銷售進度控制表,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并告知所有購房者。
通知如下:
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中介及承銷機構:
近期,我委接到多份“12345”熱線轉辦及市民群眾來電來信,反映我市部分熱點區域住宅項目存在全款購房、全款優先選房、拒絕使用商業貸款或個人公積金貸款等歧視剛性需求購房者,以及住宅銷售捆綁車位、地下室銷售等行為,這些行為嚴重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中央、省、市關于“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房價管控,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等工作要求,結合我市2016年9月以來已出臺限購政策,現就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商品住宅項目形象進度滿足預售要求的,應當一次性申請預售。
二、住宅項目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應提交銷售方案。銷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銷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購房者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戶占比情況)。銷售方案審批通過后,向社會公示。
三、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外銷售。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公示銷售進度控制表,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并告知所有購房者。
四、銷售商品房時,應優先滿足無住房記錄的剛性購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不得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或商業個人貸款購房,不得要求住宅銷售捆綁車位及地下室。
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違反以上規定的,我委將依法責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整改完成前,暫停項目合同網簽及后續預售審批項目的辦理。
特此通知。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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