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8-16 10:22:08
齊魯網濟南8月16日訊 “以房養老”,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給銀行, 收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的服務。學名可以稱作“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全國試點四年后,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通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這種養老險。其實兩年前,濟南、青島就已經成為試點城市了。今年8月開始,這種養老保險又開始在全國推廣。那目前,它在山東的推行情況如何呢?
試行兩年 山東一份保險也未售出
記者從山東省保監局了解到,目前在山東有兩家保險公司具有銷售“以房養老”保險的業務資格,分別為幸福人壽保險公司和人民人壽保險公司。其中,只有幸福人壽保險公司目前在全國開展了“以房養老”的試點業務。
據此,記者來到了位于泉城路的幸福人壽山東分公司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來看山東還沒有案例:“你也算是山東省,第一個來我們這問這個事兒的。 ”
自2016年7月起,當時的“中國保監會”,把“以房養老”試點范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等。但到如今,兩年時間過去,記者卻成了該業務的第一位咨詢者。 那么這項保險業務是否真的在濟南開通了呢?
記者撥通了幸福人壽保險公司的全國客服電話。“以房養老目前這個地點的話,在山東濟南是沒有的。”客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記者又趕往山東省保監局進一步核實信息,也從側面證實了山東保險行業目前還沒有出售過“以房養老”的相關險種。
“截至2018年7月31日,(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南京、大連、蘇州、杭州8個試點地市累計簽約201單(141戶),累計承保139單(99戶)。” 山東省保監局人身保險監管處科長魏霽告訴記者。
利潤太少 保險公司不主推
據悉,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就是,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將自己名下的房權抵押給保險公司,換取一定的養老金,直至身故。期間,老人可以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老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剩余部分依然歸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果房產處置所得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將承擔房價不足的風險。
試行兩年,山東卻沒有一單業務,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以房養老”保險叫好不叫座的情況呢?
幸福人壽山東分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以房養老”保險屬于保險公司目前在做的一個單獨的特色服務項目:“第一個不掙錢,第二個話規模也不大,不作為我們掙錢的主體,所以你也不會看到我們到街上去推這個東西。”
觀念難改未來難測 各方顧慮多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除了保險公司推廣動力不足,“以房養老”難以大面積推廣,還有很多原因。
“咱們中國,尤其是山東一般是養兒防老,老人一般只要有兒女,都希望把房產留給孩子,這樣一來老人反向抵押的企圖也不是太高。” 濟南大學政法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系教授崔恒展告訴記者。
除了觀念問題,各方的顧慮也不少。未來可能出現的遺產稅、房產稅等,讓“以房養老”保險充滿了不確定性,而最長70年的房屋產權問題,也讓不少人對“以房養老”保險保持謹慎態度。
針對最長70年的房屋產權問題,記者咨詢了山東省保監局的工作人員。山東保監局人身保險監管處科長魏霽表示,目前出臺的文件里,沒有對房屋產權問題做出具體規定:“根據了解,保險公司操作中會考慮房產剩余產權期限,剩余產權期限的長短會影響房產估值和抵押率。”
除此之外,記者還了解到,雖然“以房養老”保險對投保人戶籍沒有限制,但對房屋產權有著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操作中,只對具有獨立產權住宅性質的普通商品房可以適用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農村集體產權的房產目前不能作為抵押品。”魏霽告訴記者。
編后 “以房養老”保險,為以后的養老問題又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案,我們也希望這份保險可以更加完善,成為更多人的養老新選擇。
閃電新聞記者 郎坤 曹寧 實習記者 王夢笛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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