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8-28 14:44:08
齊魯網8月28日訊 為進一步規范濟南市道路名稱管理,提升道路命名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水平,推進城市提升工程,結合濟南市實際,市民政局起草了《濟南市市區道路命名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已經2018年7月30日市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18年8月25日印發實施。《規則》共分10條,主要明確了道路命名原則和要求、道路專名通名使用規則、道路命名更名審批程序、部門分工及職責等。
較長的道路可根據方便社會使用原則
按照路網形制關系和門牌編碼需要分路段命名
明確了《規則》的擬定依據和適用范圍,規定市區范圍內道路命名應以快速路、主干路、中心廣場、標志性建筑、大型立交橋、重要交叉路口等作為道路起始點。
較長的道路可根據方便社會使用原則,按照路網形制關系和門牌編碼需要分路段命名,每路段一般不超過10千米。
明確道路命名應體現科學性、規律性、指位性,弘揚泉城文化特色,彰顯省會城市特點,傳承城市文脈和肌理,與濟南歷史文化特征相結合,注重融入泉文化、舜文化、名士文化、歷史典故等元素。
道路紅線寬度40米以上長度5000米以上主干路
可用大街為通名
為解決地名命名無參照標準,命名隨意性、盲目性的問題,《規則》對道路專名和通名使用規則進行了規定。一是明確道路通名的劃分原則和命名的基本要求,將道路通名劃分為大街(大道)、路(街)、巷(胡同)三個等級。
道路紅線寬度40米以上,長度5000米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可用大街(大道)為通名;道路紅線寬度25米-40米,長度500米以上的次干路,可用路(街)為通名;道路紅線寬度25米以下的支路及城鎮居民生活便道、規模較小的道路,可用巷(胡同)為通名。應控制使用以“大道”、“大街”作為通名。
明確道路專名采詞要求,申明道路命名禁止商業化冠名。道路專名應反映道路特征和路網關系,突出指位功能,方便社會使用。同時應體現當地歷史文化內涵與時代精神風貌。
關于道路命名更名審批程序
為進一步落實政府提速、環境創新的要求,簡化道路命名、更名申報程序,規范道路命名、更名申報材料,根據有關專家的意見建議,參照先進城市對地名采取的分級審批的辦法,《規則》規定道路命名(更名)一般按照申請、受理、實地踏勘、預命名、審核、論證、公示、審批、發布等程序辦理。對道路建設單位、市區兩級地名主管部門、市區兩級政府等在各審批環節承擔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同時,對不同道路名稱審批權限進行了劃分:市區內次干路、支路及其他規模較小的道路名稱,呈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批;市區內快速路、主干路及重要區域內道路名稱,呈報市政府主要領導簽批;新建重點片區內成規模的重要道路名稱,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提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復。另外,為了提高道路命名、更名質量,讓路名更具權威性和廣泛性,規定在研究決策前需經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
閃電新聞記者 高亞南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