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7-19 14:58:07
齊魯網7月19日訊 近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發布了青島海玉乙炔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驗收,投入帶有儲存設施的氧、氮、氬、乙炔等化學品經營。被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城陽分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罰款人民幣20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據公開資料披露,青島海玉乙炔有限公司始建于1964年,1999年7月由南車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搬遷到城陽區棘洪灘鎮金嶺工業園,合資組建有限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投資總額為7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主要生產溶解乙炔氣、高能切割氣、氧、氮、氬、二氧化碳、混合氣、激光切割用氣及各種高純氣體。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