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07-19 18:00:07
齊魯網7月19日訊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公布了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淄銀罰字〔2019〕第4號),因淄博淄川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對其處以25萬元罰款。
另據公開披露的股權出質信息顯示,出質人是淄博長江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質權人分別是山東蓋倫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淄博老廟黃金銀樓有限公司,而出質股權數額分別為1000萬股和2000萬股,出質股權標的企業則均為淄博淄川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日期分別是2019年5月22日與2018年9月19日。
據閃電新聞記者了解,淄博淄川農商行成立于1994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為張慶春,注冊地址位于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頤澤將軍大道209號,經營范圍包括: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借記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等。
(閃電新聞記者 曹晗 濟南報道)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