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2-20 16:42:02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0日訊 疫情發生以來,山東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和處罰打擊力度,嚴懲重處各種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有效凈化市場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截至2月19日,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共查處與疫情防控有關的藥品醫療器械違法犯罪案件311起,其中,公開曝光73起,向公安機關通報和移送案件34起。相關案例如下:
案例一:2月2日,青島市市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某藥店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青島某醫藥連鎖公司自2020年1月21日至24日從外地購進涉嫌假冒 “飄安”牌口罩,配送給其設在市區的10個門店進行銷售,涉案口罩近3萬只,現場查扣未銷售假冒口罩860只。經核查證實,該醫藥連鎖公司銷售的“飄安”口罩均為假冒產品,違法經營額共計1.314萬元。 目前,青島市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查處,擬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產品并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2月1日,德州市夏津縣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某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藥店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經查,該藥店銷售的兩種“一次性使用口罩”均標注為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編號分別為“冀械注備2017264024”和“魯械注準20162640455”),上述產品分別從德州某醫藥公司和德州某商貿有限公司購進,該藥店不能提供供貨單位資質,涉嫌存在非法渠道購進二類醫療器械的行為。目前,夏津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擬給予當事人責令整改和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1月30日,聊城市東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某醫藥連鎖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倉庫中發現注冊證號為豫械注準20172640407、生產批號為20200128、生產日期為2020年2月2日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7920只,該批口罩涉嫌為假冒產品。執法人員現場對該批口罩進行查封扣押,并責令責令召回售出產品。聊城市東阿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進行立案查處,案件正在辦理中。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發現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問題違法線索,請撥打當地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及時嚴肅查處。
閃電新聞記者 王樹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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