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3-05 11:02:03
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5日訊 記者從農業農村部官方網站獲悉,3月4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通知就《決定》出臺后,大眾關心的水生兩棲、爬行類動物是否可以食用和人工養殖進行了說明。
通知第二條明確表示,要做好《決定》與《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及地方性法律法規的銜接,形成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制度合力。要協調好有關名錄的關系,明確水生野生動物的范圍,對于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物種,要嚴格按照《決定》要求進行管理,對凡是《野生動物保護法》要求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的,必須一律嚴格禁止。
對于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要按照《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嚴格管理。中華鱉、烏龜等列入上述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根據《通知》規定,大眾關心的中華鱉、烏龜等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水生爬行類動物,與魚類等其他水生野生動物一樣,屬于可食用動物。
附:《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第一批)
閃電新聞記者 王楚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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