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wǎng)
2020-08-05 10:32:08
齊魯網(wǎng)·閃電新聞8月5日訊 “兩人打架,持刀!”8月2日23點多,濟南槐蔭公安分局張莊派出所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接警后民警們迅速趕往現(xiàn)場。
短時間內,民警又多次接到舉報“有人賣淫嫖娼”的警情,雖然電話號碼不同,但通話中民警還是能聽得出,報警人是同一名男子。
在報警位置,民警沒有發(fā)現(xiàn)警情描述的情況,只有報警男子一人,民警上前詢問情況時,發(fā)現(xiàn)男子渾身酒氣,說話語無倫次,還要撥打110報警,隨后,民警將男子帶回派出所。
經(jīng)審查,男子姓劉,18歲,濟寧人,對自己酒后用兩部手機多次撥打110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公安機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給予劉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處2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
閃電新聞記者 寧佳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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