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0日訊 11月9日,濟南市政府發布房屋征收決定公告,決定對濟南市先行區崔寨南片區3號地塊項目規劃用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施征收, 簽約起止時間為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
該項目房屋征收范圍為先行區崔寨南片區3號地塊范圍內,包括濟南正立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濟陽縣郵政局、崔寨供電所等(具體房屋征收范圍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先行區崔寨南片區3號地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為準)。以上范圍不包括集體土地部分。根據調查摸底情況,擬征收地塊規劃征收范圍內涉及非住宅房屋7家,征收房屋總建筑面積約4691.72平方米,附屬物約4093.79平方米。
根據征收補償方案,該項目征收范圍內無法建設非住宅產權調換房屋,一般實行貨幣補償。如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可向房屋征收部門提出申請,選擇異地產權調換。
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計算,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總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計發。過渡期限內每月臨時安置費,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5元計算;每月總額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計發。選擇貨幣補償的,一次性支付6個月臨時安置費。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積計算,營業、生產用房為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為每平方米150元。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決定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搬遷交驗空房的(以交驗空房時間計),按其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少不低于3萬元,最多不超過300萬元;逾期簽約的不予獎勵。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根據簽約和搬遷時間的不同,最高可給予不超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10%的貨幣補償獎勵。
據了解,崔寨南片區3號地塊上將為圖書展覽館建設,G220沿線景觀提升改造提供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