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1日訊 閃電新聞記者從曾春亮故意殺人案被害人代理律師侯士朝處獲悉,今天9點,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曾春亮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等數罪并罰,決定對曾春亮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曾春亮全程佩戴口罩,宣判時候看不到他是什么表情。”侯士朝告訴閃電新聞記者,在宣判后,曾春亮當庭表示不上訴。
案件回顧:
2020年8月8日,因盜竊罪入獄被釋放后的江西樂安厚坊村村民曾春亮,帶著錘子、手套潛入鄰村山碭村一康姓家庭中,將兩人當場殺害,并將一名7歲兒童錘成重傷進入ICU。當地警方隨即對其懸賞5萬元人民幣,同步開展搜捕工作。
8月12日,曾春亮藏入山碭鎮厚坊村村委會小樓里睡覺。8月13日上午,村委會小樓外連夜開啟的空調外機引起了厚坊村一名樂安縣醫保局駐村扶貧干部的注意。曾春亮為了逃脫,將這名駐村扶貧干部殺害,并用刀劃傷另一名干部后,逃入附近的山林中。警方提高對曾春亮的懸賞金至30萬元,并派遣超過3000名特警、民兵入山搜尋。
8月16日下午4時,曾春亮被當地警方抓捕照片。
8月16日16時27分,樂安警方發布通報,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樂安縣山碭鎮航橋村附近被警方抓獲。8月19日,江西省豐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批準逮捕。同日,豐城市公安局依法對其執行逮捕。
2020年12月21日,曾春亮案一審庭審畫面。
2020年10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曾春亮涉嫌故意殺人、搶劫、盜竊罪一案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0年12月21日,曾春亮案首次開庭,家屬進入看守所。
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豐城市看守所對曾春亮故意殺人、盜竊搶劫一案開庭審理,庭審未當庭宣判結果。據被害人代理律師介紹,曾春亮曾當庭請求法官判處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