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2日訊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生動實踐,是加快補齊城市發展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品質的重大舉措。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20〕28號),切實加強全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穩步有序推進。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加強老舊小區改造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嚴把質量安全關,強化參建各方責任,將工程質量安全責任落到實處。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對2020年改造項目的質量和效果進行回頭看,對2021年改造項目進行深入摸底排查,完善各項手續,消除安全隱患,提升改造質量。
通知要求,要依法依規履行工程建設項目立項、招投標、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竣工驗收備案等基本建設程序制度。嚴禁“邊設計、邊施工”“邊施工、邊設計”,嚴厲打擊串標、圍標等違法行為,嚴禁違法違規發包工程、盲目壓縮合理工期及造價,嚴禁擅自修改圖紙、偷工減料或不按設計圖紙施工。不得將工程交由無法定資質企業實施,不得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設單位對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要建立健全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嚴把工程設計、材料采購或供應、施工及驗收等環節,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落實質量安全例會和定期檢查制度。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應按規定簽署《建設工程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在老舊小區顯著位置公示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主要建筑材料、竣工驗收等信息,暢通質量回訪和投訴渠道,及時組織處理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問題。
設計單位要按照《山東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導則(試行)》《山東省城鎮老舊小區智能化改造建設指南》及現行有關標準要求,扎實做好前期調研和小區現狀診斷評估,提高設計方案的針對性、可實施性,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綠色環保等標準規定。充分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需要,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要求;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應在設計文件中明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具體措施。
施工單位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特點,綜合考慮老舊小區所處位置、交通條件、居民出行等情況,依據設計方案,科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明確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空中、后地面”原則,科學規劃施工順序,推行綠色施工、文明施工,避免重復施工、反復擾民。健全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按要求配置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實施改造前,應對小區建筑的安全現狀進行排查,施工中發現存在結構安全時,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采取措施解決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施工。
監理單位要加強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理,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實際,制定并落實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并監督施工單位組織實施。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監理人員進駐項目現場,采取平行檢驗、旁站、巡視等方式,做好隱蔽工程驗收及其他中間環節的驗收工作,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要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并監督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停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按要求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檢測機構應按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檢測合同從事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質量檢測活動,對檢測數據、檢測結論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得超資質承攬檢測業務,不得偽造檢測數據,嚴禁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閃電新聞記者 唐福晨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