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4名教師和2所學校處分情況的通報
廣大教師的師德師風和職業行為決定著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落實,事關教育形象。近年來,蘭陵縣高度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廣大教師模范遵守職業行為規定,立足崗位,教書育人,無私奉獻,但是,仍有極個別教師放松對自己的要求,更有甚者對紀律和規定置若罔聞,明知故犯,頂風違紀,損害了教師隊伍形象,現將近期對蘭陵縣4名違紀教師和2所學校的處分情況通報如下:
1. 2020年11月9日,縣實驗小學教師張某組織參與有償補課,2021年6月16日,群眾再次反映張某進行有償補課,后被專班工作人員現場查處,補課地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已構成違紀。
2. 2021年5月25日,縣實驗小學教師秦某某組織參與有償補課,被他人舉報,并被專班工作人員現場查處,補課地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已構成違紀。
3.2021年7月7日,縣第一中學教師劉某某組織參與有償補課,被他人舉報,并被專班工作人員現場查處,補課地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已構成違紀。
4. 2021年7月7日,縣第一中學教師徐某于工作期間組織參與有償補課,被他人舉報,并被專班工作人員現場查處,補課地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已構成違紀。
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九款之規定,經縣教體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以上4名教師記過處分,調離原工作單位,取消三年內評優樹先及申報高一級(檔)職稱資格。
蘭陵縣實驗小學、蘭陵縣第一中學在師德師風建設活動中,存在重視程度不高,工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經蘭陵縣教體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上述2所學校全縣通報批評。
針對以上通報,要求各級各類學校進一步落實師德師風建設主體責任,加強日常監管教育,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注重抓早抓小,及時遏制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產生。要求全縣全體教職員工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教體局將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對違反師德師風問題的行為和人員將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