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8日訊 “劉某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田某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閃電新聞記者從臨清法院獲悉,近日,臨清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案。
該案是今年全國因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首例入刑宣判的案件,也是山東省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工作實施以來首例入刑宣判的案件。
某銅業有限公司外包施工單位某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業務經理劉某某為應付執法檢查,偽造4名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
因偽造特種作業證復印件案以往無相關案例可借鑒,臨清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全過程協調配合,多次召開聯席會議會商、研究案件相關問題,認為劉某某雖然偽造的為特種作業證復印件,但仍侵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以及證件的公共信用,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達到了個人的犯罪目的,偽造特種作業證復印件的法益侵害性和偽造的特種作業證原件效果同等。
8月13日,臨清市應急管理局將劉某某違法犯罪行為移送至臨清市公安局。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12月9日,臨清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某、田某某偽造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犯罪事實清楚,兩人屬共同犯罪,不宜區分主次,二人歸案后,自愿認罪認罰,罪名成立,且有悔罪表現,當日依法對劉某某、田某某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