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12日訊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關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對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豆制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和飲料共19大類食品736批次樣品進行了監督抽檢。
其中,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肉制品、食用農產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9大類食品17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不達標、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生物毒素問題。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棗莊市山亭區四季匯霖購物中心銷售的芒果,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萊陽市胖墩果蔬經營店銷售的菜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菏澤市牡丹區郭氏蔬菜批發中心銷售的來自鄭州忠發果蔬貿易有限公司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菏澤市牡丹區郭氏蔬菜批發中心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快手鮮來拉濰坊專賣店(經營者為濰坊鮮來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機APP)上銷售的大蔥,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德州市陵城區老孫蔬菜批發部銷售的辣椒,毒死蜱和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東平縣山東百樂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油麥菜,阿維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青州市山東宅客優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青島市即墨區大頭叔叔食品店銷售的標稱為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味軟糖(生產日期/批號:2023/10/18,規格型號:458克/袋),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煙臺市萊山區大果兒超市店銷售的桃酥(生產日期/批號:2024/4/11,規格型號:700克/袋),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利津縣軍林餐飲經營店自制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I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惠民縣孫武鎮高記熟食店銷售的豬頭肉(醬鹵肉),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寧津縣大曹鎮張傲家祥超市銷售的標稱為滄州志海果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倒蒸紅薯干(水果制品)(生產日期/批號:2024/4/1,規格型號:散裝稱重),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滄州志海果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微生物污染問題
張店古橋酸菜魚館使用的盤子(自消毒),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臨邑縣達盛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安陽潤森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經典烏雞卷(生產日期/批號:2023/12/19,規格型號:500克/盒),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陽潤森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樣品真實性異議,經核實,對異議不予認可。
(二)濟南歷下優食美味休閑食品店銷售的標稱為江蘇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瓜子(奶香味)(生產日期/批號:2023/9/4,規格型號:248克/袋),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問題
泰安銀座商城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為濟南順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米原漿醋(釀造食醋)(生產日期/批號:2024/1/1,規格型號:1L/瓶),其總酸(以乙酸計)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但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濟南順興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生物毒素問題
臨清市優家百貨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臨清市劉垓子鎮古藝白仁炒貨坊生產的香葉花生(生產日期/批號:2024/5/16,規格型號:450g/盒),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