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8日訊 2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隨蓮帶隊,赴德州、東營兩市及所屬的部分縣(市、區),就修正《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進行立法調研。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王紅勇,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徐清,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同志參加調研,省紅十字會負責同志陪同調研。
王隨蓮一行實地察看了樂陵、利津等地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基地、鄉鎮(社區)博愛家園、村級紅十字會員小組建設和工作開展情況,并在省人大常委會房寺鎮基層立法聯系點和德州、東營兩市分別召開座談會,征求了政府有關部門、醫療機構、血站等單位負責人,部分人大代表、專家學者以及基層紅十字工作者、志愿者代表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王隨蓮指出,紅十字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重要組成部分,紅十字會是黨和政府在人道領域的助手和聯系群眾的紐帶。我們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紅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進一步增強對法規修改重要性的認識。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扎實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確保立法更接地氣、更察民情、更有溫度。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本省實際,突出地方特色,做到法規指向明確、立意精準、便于操作,通過“小切口”解決“大問題”。要加強立法前瞻性研究,主動適應紅十字事業改革發展需要,注重與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實提高立法質量,規范和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推動我省紅十字事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