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廣網
2017-01-04 20:45:01
央廣網北京1月4日消息(記者凌晨)從本月起,青海省省級職工醫療保險資金征繳將由原來的按年度繳納變更為按月征收繳納。
方便職工參保轉移是檢驗管理部門能力的硬功夫,這一目標的實現意味著,青海省級參保職工社保卡內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劃入辦法,由原來的每年年初一次性全額劃入,改為按月逐步劃入,為使用人員提供了最便捷的服務。
按新的征繳辦法,省級各參保單位現需每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省社保服務局辦理繳費申報手續,每月11日前,領取經審核后的本單位當月醫療生育保險繳費通知后,由用人單位按核定標準繳納本單位醫療和生育保險費,待繳費實際到達醫保征收賬戶后,省社會保險服務局將按政策規定的比例向省級參保職工劃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
根據規定,如果因為單位未及時申報、未及時繳費等原因導致繳費延遲等情形的,所在單位參保職工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劃撥也將同步順延。
另外,省級參保職工享受省級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在西寧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刷卡結算時,個人賬戶有余額時先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無余額時可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按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相關政策刷卡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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