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01-05 21:14:01
新華社蘭州1月5日電(張文靜、劉領平)甘肅省近日專門出臺文件,全面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管理,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記者從甘肅省政府了解到,《甘肅省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已于近日下發,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生產、銷售、登記和通行等方面做了明確要求。辦法規定,禁止單位和個人拼裝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禁止在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加裝動力裝置、座位、高分貝音響或者擅自加裝車篷,禁止拆除或者改動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限速裝置。
在登記和通行管理方面,《辦法》強調,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并領取號牌、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同時,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駕駛人應當掌握車輛性能和駕駛技術,并遵守相關規定,包括駕駛人年滿16周歲,不得逆向行駛,不得駛入禁止通行的區域,不得駕駛拼裝、加裝、改裝的車輛上道路行駛,不得醉酒后駕駛等。
據介紹,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予以處罰。比如,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號牌、行駛證的,以及使用其他車輛號牌、行駛證的,予以收繳,處200元罰款;駕駛拼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的,處1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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