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青年報
2017-01-08 08:05:01
近日,上海市出臺關于就業援助工作的新政策,對原有政策體系進行“全面升級”,努力兜住民生就業的底線,其中規定,符合條件的35歲以下青年可以提出“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
這次新政包括兩個文件,一是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殘聯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就業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二是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9部門共同配套出臺的《關于鼓勵本市“特定就業困難人員”在特定行業就業的通知》。據悉,這兩個文件均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完善原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的基礎上,此次新出臺的文件中提出,將需要重點關注的長期失業青年、“一戶多殘”家庭成員、大齡被征地人員等納入認定范圍。《若干意見》規定:具有上海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一定勞動能力且就業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業條件差而難以實現市場化就業,連續處于實際失業狀態6個月以上的“一戶多殘”家庭成員、大齡被征地人員,以及缺乏工作經驗、經多次推薦就業崗位仍未實現就業的35歲以下青年,可以提出“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
為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市場化就業,拓寬就業渠道,新政策大幅提高了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6萬元的一次性補貼,調整分設為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費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社保補貼標準是以上海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繳費額中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的50%,按當前標準計算補貼額合計為每人每年1.98萬元。此外,建立與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每年隨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社保繳費基數同步調整。
對于實現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新政策將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費補貼范圍由只針對大齡失業人員和離土農民,擴大到所有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新政策還進一步擴大了“雙特”政策(鼓勵“特定就業困難人員”在特定行業就業)的覆蓋行業范圍,在原有行業的基礎上,擴大到郵政快遞和養護服務等就業容量較大,且技能要求不高的行業。同時新政策規定:特定行業用人單位吸納“特定就業困難人員”的,可按規定申請按月享受崗位補貼,崗位補貼標準為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相比原政策每人每月800元的定額標準有了較大提高。同時,調整了“雙特”政策補貼計算辦法,實行“吸納一人、補貼一人”。
為使政策扶持更具針對性,新政策對用人單位申請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補貼,設置了“要求在一線非管理類工作崗位就業”的用工條件,與“特定就業困難人員”的用工條件保持一致。對于用人單位吸納的“就業困難人員”(包括“特定就業困難人員”)及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實行補貼期滿自動退出的機制。(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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