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廣網
2017-01-10 21:40:01
央廣網貴陽1月10日消息(貴州臺記者左明)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現在出游的人多了,各種出游省錢的攻略也很多。比如買機票,除了提前買特價票外,還可以選擇購買往返套票,不僅省事兒,而且便宜不少。
這個方式的確是省心省錢,不過如果沒趕上去程飛機,可能會添不少麻煩。最近貴陽張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沒趕上去程飛機,返程機票也無法正常使用。
貴陽市民張女士同家人去泰國清邁度假。張女士在網站上定了一家航空公司往返套票。出發當天張女士未及時趕上出發航班,于是另外購買機票飛往清邁。假期結束,張女士準備按照所購返程票搭乘航班卻在清邁機場被該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告知:由于未乘坐去程航班,張女士的返程航班機票無法使用。搭乘不上原定航班,張女士只有在該航空公司的協調下,改乘另一趟航班回國。張女士雖成功回到貴陽,但一個巨大的疑問還是縈繞在她心里:“購買機票的網站并未作出相關提示,已經付了款的機票,棄程頭段,就喪失了后續航程的使用權利,憑什么?”。記者電話咨詢南方航空公司客服:
南航:套票要按順序使用,如果第一張不用,第二個就用不了。
記者:去的時候用不了,回來就用不了?
南航:對,除非定的時候分開定,機票都要按照順序用。因為往返機票相當于一張客票,不是兩張,所以行程的話就必須按照順序來使用。
南航客服電話人員告訴記者,已經錯過了某一航段,一定要及時與南航客服聯系,辦理改簽或退票,重新安排行程;改簽結果按照南航實時航班情況進行處理。若未及時進行處理,客票只能做失效處理。假如旅客客票第一段航程已使用,第二段決定不使用,應由旅客聯系原出票地退票。東方航空公司客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公司的規定,如果買往返的話必須按照順序使用,去程不用回程是不能用的。
東方航空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明文規定客票按照順序使用,比如上海到清邁的往返,上海到清邁必須先用,再用清邁回上海。如果第一段不用,人要從清邁回來,能不能用以機場現場為準,航空公司不做保證。萬一不能用,到現場這張票就作廢,要重新再買。
一位航空公司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棄用去程航班,直接搭乘返程航班,這叫“跳段使用”。機票不能跳段使用。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某些目的地之間的往返套票,可能比單程航班機票便宜,這樣做可以防止旅客為了坐單程航班,故意去買往返機票。同樣的使用規則適用于多段聯程機票。多家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一般旅客在購買機票時,購票點都會進行說明。不過不是所有航空公司的航班都有此規定。春秋航空表示旅客訂購往返機票,去程沒用,回程依舊可以用,但如果有活動的票以活動界面為準。旅客下訂單后先不要支付,可以電話與航空公司確認一下。
關于往返套票“無去”就“無返”,貴州大謀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俊表示,“個人認為民航做法不恰當,消費者購票時雙方已經形成了航空運輸關系,此時航空公司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就機票上展明的時間和地點對消費者提供民航運輸服務,如果不能提供就構成違約。除非這樣運輸合同是附條件的,明確在購票時告知消費者往返機票在使用時是有一定的前提條件,在不能夠達到使用的前提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拒絕提供服務,如果沒有明確告知,航空公司拒絕搭乘已經構成違約。”
陳俊表示,網上購買的提示信息需要由經營者來做,比如去網站注冊都有相應的合同條款、告知,點擊同意或不同意,在購買機票時候沒有相應的告知讓消費者進行選擇,就認為沒有附條件。這種情況,消費者可以向消協進行投訴,協調處理,協調不成功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
在此也提醒廣大出行旅客,由于各大航空公司、不同類型機票的使用規則不盡相同,買票之前一定要詳細詢問機票使用條件,以免對行程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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