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月談網
2017-01-16 09:26:01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審批冗長“沉疴”,近年國家大力規范和改進行政審批,從中央到地方不斷簡政放權,向市場釋放活力,助力實體經濟發展。但半月談記者最近在廣西某市開發區采訪了解到,開發區管委會在已經獲得自治區單列用地指標的情況下,將用于不同項目的十宗土地打包辦理報批出讓手續,前后耗時竟長達10個半月,漫漫“審批長征路”造成部分項目進度滯后、落地困難。
一次土地報批出讓,10個半月“在路上”
2014年下半年以來,這個肩負創新發展使命的開發區進入全面開發建設的關鍵時期。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上半年,一批企業看好當地發展前景陸續簽約準備入駐,但項目用地的報批出讓過程卻相當冗長,部分項目進度因此嚴重滯后。
2016年上半年,開發區管委會曾就十宗用地的報批出讓情況向當地市委、市政府專題匯報。這十宗用地均在自治區下達的70公頃單列用地指標范圍內,計劃分別用于十個重點項目。從管委會按照每個時間節點梳理的報批和出讓流程簡圖來看,整個用地報批出讓過程之繁雜冗長令人感慨。
記者從報批出讓流程圖上看到:從2015年5月7日拿到自治區單列用地指標開始,整個流程經歷了分解指標到項目、向城區發改部門申請立項或備案、報市住建委出具規劃選址意見、向自治區申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項目地塊勘測定界、征地農民社保方案報批、耕地占補方案報批、向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報批、繳費等環節。最終這十宗地在2015年12月11日才獲得用地批文。
拿到用地批文后,接下來需要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土地才能落到具體項目上。此后出讓流程包括辦理林地使用審批手續、明確地塊供地條件、土地招拍掛會審、編制土地開發成本方案等環節。其間,材料不足打回重新報送、部門內部會審、多部門開會對接協調等還需費大量周折。在此報批出讓過程中,每一個環節都必須完全到位方可向前推進。算下來從最初拿到用地指標到2016年3月21日市政府通過土地出讓方案,整個過程耗時長達10個半月。
記者了解到,總投資20億元的某超級電容項目原計劃2015年底全面動工,但目前其規劃用地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還在辦理過程中。一位姓尚的項目負責人說:“前期審批工作耗時太久,即使后期我們建成廠房開始投產,可能市場環境會發生變化,商機或許就這樣白白丟掉。”與該項目同期推進的一個電子項目,目前還沒進入辦理規劃用地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環節。
“過關斬將”,基層心急又無奈
受此影響,開發區廠房施工連續數月出現月零進度。2016年一季度曾有超過4個億的投資無法實現,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受到嚴重拖累。
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為此心急火燎。一位基層干部說:“光用地報批出讓就跑了10個半月,現在項目還有不少手續沒辦下來,我們真要哭了!”據他們反映,土地報批出讓流程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
一是手續繁瑣,耗時太長。管委會統計,僅以這70公頃用地指標的報批為例,從自治區2015年5月7日下達指標起,到2015年12月11日獲得批文止,就經歷了11個環節,整個流程“過五關斬六將”,其中耗時超過20天的環節有6個,占整個流程的50%以上,最長的耗時52天。
二是牽涉面廣、涉及部門多,“層層過堂”會審。據管委會不完全統計,一宗項目用地報批重點要“走遍”本市發改、國土、住建、林業、環保、法制等市直部門,部分涉及自治區國土廳、自治區政府等,需要會審。在此過程中還要多次對接,多次召開協調會。只要有一個部門提出異議,整個程序就相當于又回到原點,需重新再走一遍。
采訪中多位基層干部表示,從流程圖上看,有少數環節,如從“下達繳費通知書”到“繳費完畢”用時20天,中間有些報批材料不完備需要補充等,應該可以縮短時間,但按現行法律法規很多都是必要的審批環節,根本無法繞開。一位基層干部說,最初階段的土地權屬調查、征地公告發布等環節,在流程圖上都沒有體現,“我們也想把事情盡快辦好,不過這牽涉到多個部門,就這樣都還算快了”。
革除體制機制障礙,突破改革“天花板”
當下,實現可持續發展面臨巨大的土地資源壓力,特殊的土地資源國情決定了我國必須實行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廣西國土資源系統早在2015年底就在全國率先完成自治區、市、縣三級行政審批“審管分離”改革。改革重點解決“一頭受理、多頭審批”的弊端,同時還進一步下放審批事項,壓縮審批時限。然而,從企業的角度來看,項目用地報批出讓環節依然繁瑣冗長,甚至難以忍受。一句話:改革的獲得感還不明顯。
“報批出讓需要哪些材料,要走哪些程序,相關規定框得很嚴。”該市國土資源局一名副局長說,相關部門必須依法依規審批,出了問題經辦人就要受到嚴肅追責,“除了盡量加快辦理速度,改進的空間很小,難度很大”。
一位國土部門干部告訴記者,自治區層面確實減少了勘測定界報告、地災評估等報批材料的要求,但通常只是下沉到基層;部分原本由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改革后轉而由政府職能部門負責提供。看起來申請人省事了,實際上審批內容依然不減。記者采訪了解到,審批過程中還有些不可控因素,如相關市領導因事務繁忙等造成審批延遲,這種情況更沒地方說理。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遇到了隱形“天花板”,如何“管好”并“放活”仍在深度磨合中。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左旭陽等人建議,應該從政策層面將審批、管理職能進行明晰劃分,更加重視事中事后監管與懲戒,并通過大數據平臺推進行政審批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管辦副主任梁戈敏建議,更多借助科技手段構建高效的政務服務公共平臺,進一步打破部門壁壘,革除體制障礙,促進共建共享和互聯互通。如住建、國土、規劃等部門可試行“并聯式審批”,省市縣可探索“三級聯審”等方式,以縮短行政審批時限,提升行政效能,真正為“雙創”和實體經濟發展營造更好環境。
不久前,國土資源部出臺了一系列改進和優化項目建設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查的辦法,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行政審批辦公室副主任趙東平透露,廣西國土部門已擬定有關配套文件,計劃從2017年1月開始實施。按照這一文件,廣西將結合國土資源部有關政策,在項目用地審批上實施自治區、市、縣“三級聯審”,預計用地預審將減少不少環節和材料,用地報批也將大大優化。(半月談記者 張周來 何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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