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日報
2017-02-27 17:30:02
“權力越大,越容易出現‘燈下黑’。”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日前公布14家單位反饋情況,再次印證了習近平總書記這一敏銳判斷。比如,有的單位黨組“四個意識”不夠強,傳達學習中央精神不及時不主動;有的單位主責主業聚焦不足,貫徹落實中央改革部署不堅決;有的黨校落實“黨校姓黨”要求有待加強,黨性教育不夠突出;有的媒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存在薄弱環節,對有的節目政治把關不嚴,存在利用新聞宣傳職務影響謀取利益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充分發揮巡視利劍作用,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著力解決“燈下黑”問題。去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中央巡視情況匯報時明確指出,中央部門存在“燈下黑”“重業務、輕黨建”現象和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等突出問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同志也曾經呼吁,越是大機關越容易出現“燈下黑”,“再不作為,咱們就要算算賬了”。近年來,中央巡視發現不少單位存在“燈下黑”問題,一些黨建部門對黨建工作不重視、不用力,一些領導機關以抓下級代替抓自身,一些監督部門監督別人不監督自己,一些執法執紀人員本身則違法亂紀。上行下效,“燈下黑”助長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向下蔓延,嚴重削弱這些單位的權威和公信,嚴重影響中央精神和決策部署的落地。因此,必須有效解決和防止“燈下黑”。
馬克思有句名言:“問題就是時代的口號,是它表現自己精神狀態的最實際的呼聲。”防止“燈下黑”,必須強化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一條重要經驗。“要強化問題導向,帶著具體問題學,針對具體問題改”“善于從政治上觀察、分析、解決問題”“站在黨和國家大局上想問題、看問題”“奔著問題去,跟著問題走,哪里出現新問題,改革就跟進到哪里”……習近平總書記這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堅持問題導向的重要意義,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重要方法論指導。中央巡視發現的“燈下黑”問題,就很有代表意義,應該引起有關單位的高度警惕。對于這些問題,不僅被巡視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反思和整改,其他單位也要從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訓,主動對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才能發揮出典型案例的警示效應。
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加強自律、慎獨慎微。”防止“燈下黑”,也要求領導干部必須加強自律,強化自我監督。身正不怕影子斜,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凡是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凡是要求黨員、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須首先不做。否則,帶頭破壞規矩,自己搞特權,就很容易形成“燈下黑”。各級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必須時刻繃緊“正人先正己”這根弦,始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強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終不放縱、不越軌、不逾矩。同時,要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斗爭,從自己做起,從身邊人管起,手中掌握的“手電筒”不僅要照亮別人,更要照向自己,使自己的言行曝光在人們的監督之下,避免出現“燈下黑”。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制度面前沒有例外,包括制度的制定者和執行者。防止“燈下黑”,強化干部自律必不可少,做實制度監督也不可或缺。習近平總書記旗幟鮮明地指出:“強化黨內監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國家機關管好。”王岐山同志也強調:“沒有制約的權力是危險的,制度應起到制衡的作用。”“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經驗告訴我們,除了制度,再沒有更標準的尺子、更堅硬的磨刀石了。只有不斷完善各類制度,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建構起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才能防止“燈下黑”。一方面,要設立高壓線、織密防護網、筑牢防火墻,在健全內部監督機制的基礎上,加強剛性執紀,對膽敢觸線者絕不姑息;另一方面,也要創造條件、豐富載體、暢通渠道,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讓群眾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落到實處,把自律與他律有效結合起來。
“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先自成。”嚴以律己是黨員領導干部為政之道、成事之要、修身之本。中央巡視發現的“燈下黑”問題,同樣給廣東各地區各部門敲響了警鐘。我們必須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到實際行動中,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嚴格自律,完善制度約束,以監督“無影燈”消除權力“燈下黑”,靠“自身硬”凝聚起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磅礴力量。(岳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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