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制網
2017-06-15 15:15:06
法制網北京6月15日訊 記者蔡巖紅 為推進稅務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提高辦稅便利化程度,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7月1日起對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進一步簡并和優化。
《公告》明確了5條簡并和優化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的措施:
簡化受理文書。為進一步簡化稅務行政許可文書,提高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效率,《公告》對能夠當即辦理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文書進行了簡化,并授權省稅務局確定即辦事項范圍。此外,《公告》還規定了網上受理申請的確認方式。
提供代辦轉報服務。針對部分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由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的上級稅務機關實施,納稅人按規定向行政許可實施機關直接提交申請材料,往往存在交通不便等情況,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公告》增加了由主管稅務機關代為轉報申請材料的途徑,并對代辦轉報的適用情形、時限、方式等進行了規定。明確稅務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與申請人不在同一縣(市、區、旗)的,申請人可在規定的申請期限內,選擇由其主管稅務機關代為轉報申請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在核對申請材料后向申請人出具材料接收清單,并向稅務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轉報。代辦轉報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簡化申請材料。隨著“多證合一”改革的推進,對于稅務機關已掌握或者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共享獲取的相關證照、批準文書等信息,不需要納稅人重復提供。因此,《公告》對上述證照、批準文書進行了簡化。此外,《公告》明確對7項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時需要提交的“經辦人身份證件”“代理人身份證件”2項材料,由提交紙質材料調整為查驗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紙質復印件。
實現咨詢服務可預約。就稅務行政許可有關問題咨詢,現有的現場咨詢、電話咨詢等方式不同程度受到時間地點的限制,《公告》在現有咨詢服務方式基礎上增加了預約服務方式,并規定通過官方網站、電子郵箱或移動辦稅平臺等預約服務渠道,實現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問題咨詢24小時可預約。
完善文書送達方式。為方便路途較遠、交通不便的納稅人,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文書送達的規定,《公告》明確了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送達方式,并對上述送達方式適用情形、送達時限等進行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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