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07-18 05:35:07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戰略思想和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對扶貧領域“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的問責力度,嚴懲膽敢向扶貧資金財物“動奶酪”的違紀行為,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工作目標,近日,云南省紀委印發《關于建立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機制》),以制度形式規范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為脫貧攻堅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障。
《機制》包括線索排查、線索移交、線索處置、問責追責、報告通報等五項內容。旨在通過規范、整合各方監督力量,實現分級負責、分口把關、集中處置,為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開展繪制“施工藍圖”。
為保證線索排查、移交和處置三個環節的準確性、規范性和時效性,《機制》明確,在線索排查方面,要把貫徹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的行為;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扶貧工作、做表面文章的問題;貪污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雁過拔毛、強占掠奪等群眾反映強烈的3類突出問題作為重點。明確建立常態化排查機制,每月對扶貧領域問題線索組織開展集中排查,建立問題清單,逐級匯總上報。在線索移交方面,建立上下聯動、左右協調的線索移交機制,各級巡視巡察機構,以及扶貧、發改、財政、審計、住建等部門,對發現的扶貧領域紀律作風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發現重大問題立即移交。對發現的扶貧領域紀律作風問題線索實行單獨登記,于2個工作日內移交同級黨風政風監督室按程序辦理。在線索處置方面,堅持先查先辦、快查快處、嚴查嚴處,做到穩、準、快、狠。對媒體曝光、網絡炒作等影響較大的重點典型問題線索和發生的區域性、系統性重大典型問題線索,應當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簡要情況,在1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情況,在3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核實程序,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處理并上報。上級督辦、交辦、轉辦的問題線索在2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核實程序,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處理決定后及時上報,特殊情況及時報告。發現重大典型問題線索的,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可采取下查直接辦理。對于脫貧攻堅中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視具體情節給予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針對失職失責問題,《機制》明確要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對貫徹落實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精準識別不精準,導致錯評、漏評等;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脫貧攻堅工作、做表面文章;搞數字脫貧、虛假脫貧;脫貧攻堅工作不務實不扎實、脫貧結果不真實、發現問題不整改;職能部門對職責范圍內扶貧領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應發現而未發現,以及發現后不報告、不移交等問題作為問責重點。同時明確,因失職失責導致發生嚴重違規違紀問題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格追究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的責任。紀檢監察機關履責不到位,工作不落實,要一并追究責任。
規范報告通報制度,《機制》明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情況;發揮黨委領導作用,建立并落實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的情況;落實紀委監督作用,實行各級紀委書記一起抓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情況;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優親厚友、虛報冒領,雁過拔毛、強占掠奪等問題的情況;嚴肅問責脫貧攻堅中失職失責的情況等9類通報內容。明確要求各級紀委每季度要對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研究部署,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要將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情況上報上級紀委。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出)機構要明確專人負責問題線索排查、移送、處置、問責和報告等統計情況,逐級匯總上報。對報告制度不落實、報告內容不真實、報告時限不遵守,敷衍了事、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責任。對于脫貧攻堅違規違紀典型案例,實行每季度通報曝光,釋放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的強烈信號,充分發揮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云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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