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10-22 16:12:10
新華社昆明10月22日電(記者林碧鋒)云南省人社廳日前印發通知,在去年的基礎上調整提高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保障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水平。
云南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副處長沈義明介紹,調整后具體標準為,傷殘津貼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0元、180元、160元和140元。調整后達不到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到最低工資標準。
同時,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5元;生活護理費方面,完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部分護理依賴(分別含已領取生活護理費的一級、二級、三至四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00元和70元。
“調整后的待遇水平在去年的基礎上增長6.8%。”沈義明說,調整后的待遇平均水平為:傷殘津貼人均2293元/月,生活護理費1321元/月,供養親屬撫恤金1124元/月。調整金額今年年底前將全部補發到位。
通知還明確,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的傷殘津貼按所在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同步提高,傷殘津貼發放金額不得低于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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