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11-13 15:02:11
新華社北京11月13日電(記者吳俊寬、李琳海)國家體育總局13日通過官網發布《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廣場舞健身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積極發揮各級體育部門服務全民健身的職能作用,著力解決廣場舞健身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通知》中指出,2015年文化部會同體育總局、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積極促進和規范了廣場舞健身活動的開展。但是,廣場舞健身活動依然存在場地不足、噪音擾民、管理服務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個別地方甚至發生了健身群眾搶占活動場地的沖突,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主動作為,積極發揮各級體育部門服務全民健身的職能作用。具體要求分為四方面內容,包括“多措并舉增加廣場舞健身活動場地供給”“嚴格規范廣場舞健身活動行為”“切實加強廣場舞健身活動組織和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廣場舞健身活動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其中,在“嚴格規范廣場舞健身活動行為”的內容中,《通知》明確強調向廣場舞健身活動中出現的四類不良現象說“不”,其中包括不得在烈士陵園等莊嚴場所開展廣場舞健身活動;不得通過廣場舞健身活動非法斂財、傳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因廣場舞健身活動產生噪音影響周邊學生上課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參加廣場舞健身活動破壞自然生態、環境衛生和公共場地設施,擾亂社會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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