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
2018-05-14 10:48:05
▼2018年4月19日,外逃6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羅某(右一)到海淀區紀委監委投案自首。 盛慧攝
本報記者 武紅利 通訊員 楊齊
“市紀委市監委將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作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點內容統籌考慮,設立第十七紀檢監察室,專司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既當‘指揮員’‘調度員’,又當‘研究員’‘戰斗員’。通過改革,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力量強了,機制順了,信心足了,士氣旺了,成為彰顯北京市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成效的亮點之一。”前不久舉辦的全國追逃追贓工作培訓班上,本市在改革試點中推進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實踐探索,贏得了學員們的一致點贊。
2017年以來,按照中央紀委和中央追逃辦統一部署,本市將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納入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內容,進一步加強黨對追逃追贓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加強追逃追贓工作,市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研究部署貫徹意見,堅持首善標準,著力構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體制機制。全市上下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績單——2017年共追回在逃人員32名(境外15名、境內17名),其中列入中央追逃辦臺賬的7名,“百名紅通人員”1名,“紅通人員”3名,追回人數是2016年總數的2倍多;追贓金額1000余萬元,凍結涉案房產28套,追贓金額及凍結涉案房產套數實現歷史性突破。同時,阻止外逃嫌疑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21人。2018年1月至4月,全市共追回在逃人員10人,開局良好。特別是今年4月,在市追逃辦的統籌指揮下,海淀區紀委區監委在一個月內,連續將在逃12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辛某和在逃6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羅某成功勸返投案自首,進一步鞏固了追逃追贓工作成果。
“北京市將一刻不停歇地推進追逃追贓工作,建立健全‘追防一體化’工作機制,積極探索符合首都特性的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模式,推動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向縱深發展。”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碩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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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作戰 織密“天羅地網”
八年一案
人臉識別助力追逃
“崔某在山東省濟寧市被抓獲!”今年1月25日,恰逢周末,東城區紀委區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干部趙陽接到電話后,立刻停止休假投入工作。
崔某的情況,趙陽早已爛熟于心——
8年前,在北京市原崇文區房地產經營管理中心下屬某公司做出納的崔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原崇文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同年3月,原崇文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三年。上訴期間,因崔某懷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在此期間,崔某潛逃,數年杳無蹤跡。
就在抓獲崔某的一個半月前,東城區紀委區監委經過反復分析論證,綜合是否是“紅通”或中央追逃辦掛賬人員、是否明確未逃出境內、是否可能用寬嚴相濟的政策加以感化、是否可以對其他在逃人員發揮震懾作用等標準加以考量,一步步縮小范圍,鎖定了包括崔某在內的6名重點追逃對象。
此后,東城區紀委區監委協調公安戶籍部門、出入境管理部門等多方力量,加強重點排查,特別強調使用人臉識別等新型智能技術手段。經調查,崔某潛逃至山東后,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新身份證明,搖身一變從北京戶籍變為山東戶籍,并在當地組建了新的家庭。
當監測到崔某的會計證信息有更新后,辦案人員迅速與崔某母親取得聯系,詢問相關情況,反復講解勸返政策,加大勸返力度。
崔某在山東落網兩天后,終于回到她闊別近八年的北京,返京途中向辦案人員說得最多的就是“后悔”二字。
一案八年,中途歷經原崇文區和原東城區兩區合并、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開等大變革,案件承辦人也幾經更換,但追逃工作人員從未想過放棄。東城區紀委區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干部郭欣還記得崔某的案卷從檔案室取出時的樣子,“厚厚的幾摞案卷里,很多人的字跡疊在一起,紙都卷邊了”。
這是東城區2018年打響的追逃“首戰”,也是全區自2017年以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持續強化追逃追贓工作的縮影。據了解,2017年東城區共追回在逃人員6人,其中“紅通”1人,中央追逃辦掛賬1人,成果較2016年大幅提升。
實踐探索表明:為追逃追贓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進一步增強了合成作戰的機制優勢,有利于織密追逃追贓的“天羅地網”,提升追逃追贓工作效率,再一次彰顯了“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的堅定決心。
“零線索”突破
量身定制勸返方案
家屬是在逃人員最親近也最信任的人,能夠爭取到家屬對追逃工作的配合與支持,往往對勸返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朝陽區去年追回的7人中,有4人為勸返自首。
“我們為每個在逃人員量身定制追逃方案,有針對性地選擇追逃策略,堅持做到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確保精準發力。”朝陽區監委委員、區紀委區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區追逃追贓辦公室副主任李英輝說。
回顧自己經手的案件,讓朝陽區紀委區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干部、區追逃追贓專案組成員郭孟雄印象最深的是外逃18年的劉某某落網的情景。去年8月30日,劉某某在84歲老父親的陪同下,來到朝陽區紀委區監委投案自首。“老人白發蒼蒼,拄著拐棍走路顫顫巍巍,把兒子親手送到我們手里。”
劉某某出生于1971年,26歲在某信托投資公司做交易員時,通過非法手段私自以公司名義開設銀行賬號,先后挪用公司公款400萬元,害怕行跡敗露,他一逃就是18年。
郭孟雄回憶,“去劉某某父母家那天,我們冒著雨在小區門口等了3個多小時才見到他們。經過溝通發現,劉某某前幾天還來過他父母家。但他父母、妻兒始終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他做了違法犯罪的事。”
此后,專案組緊緊扣住其父母是老黨員、接受黨多年教育這一特點,決定對其父開展政策宣講,耐心地傳達黨的政策和中央精神,可謂“踏破了鐵鞋”、也“磨破了嘴皮”,最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另一個成功勸返的案件中,在逃人員佟某某,在擔任某鄉政府出納期間,利用自己手中掌管現金支票和各種印章的職務便利,以直接從銀行提取現金不入單位財務賬,涂改票據等手段貪污公款80萬元。此后,他一直隱姓埋名在工地搬磚,只能遠遠地看著父母,事后他告訴辦案人員,在逃期間自己一個整覺都沒睡過。
專案組依托農村干部鄉土觀念重和家族觀念強的特點,針對其長期逃亡未能成家立業,父母年事已高卻無法回家盡孝的現實,成功說服其父母聯系到佟某某,幫助勸說其歸案。
“政策宣講、心理疏導和顧慮排解等工作一般不會立即產生效果,我們需要根據個案情況不厭其煩地反復做工作,前往在逃人員家里開展思想工作的次數平均都在7次以上。”朝陽區紀委區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副主任、區追逃追贓專案組成員李振先說。
去年8月31日,本市首個從西方國家成功勸返的“百名紅通人員”劉常凱,外逃18年后回國投案自首,這一案的成功辦結也離不開辦案人員寬嚴相濟的政策感化。辦案人員明之以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逐步化解劉常凱心結,打消其思想顧慮,堅定其回國投案決心,配合國內安排,克服種種阻撓,最終被成功勸返。
實踐探索表明:做好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必須加大精準追逃力度。堅持一手抓個案,一手抓協調,聚焦重點案件,綜合運用勸返、遣返、緝捕等追逃方式,精準施策,持續發力,重點突破,推動形成強有力的戰斗力。
發動“朝陽群眾”
讓外逃人員無處藏身
朝陽區紀委區監委辦案人員一方面發揮在逃人員家屬的勸返作用,使其消除顧慮,配合工作;另一方面,發揮周邊群眾的作用,運用多種技術手段將不聽勸返的在逃人員緝拿歸案。
外逃人員張某某曾擔任朝陽區地方稅務局某所協稅員。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偽造虛假繳稅材料,并擅自在征稅業務系統進行違規操作,將本不屬于“滿五唯一”住房標準的房屋按照此標準征稅,造成國家稅款損失共計500余萬元,并收取好處費50萬元。
當張某某被立案傳喚時,她卻未出現。
專案組經過分析認為,張某某孩子年幼,不會與家人長期分離,很可能藏匿在北京。于是,專案組先后九次前往張某某父母居住地,溝通協助勸返工作。
“家長表面上說我們很想讓孩子回來,講政策的時候,他們也流眼淚,但是他們最后還是選擇了隱瞞。”郭孟雄回憶。
2017年10月,專案組發動在逃人員疑似藏身地的周邊群眾提供其行蹤,最終接到朝陽群眾舉報線索,稱張某某可能在其父母出行期間出現,隨即專案組展開跟蹤和蹲守。
這又是一場硬仗。
郭孟雄和李振先在門外蹲守了約七八個小時,“我們當時也沒有確定她就在里邊。但我們選擇了堅持,在最后一刻她出現了。”
歸案后,張某某向辦案人員懺悔,“現在信息化這么發達,不可能逃哪去了。應該盡早面對,我現在想面對都晚了。”
實踐探索表明: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離不開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必須全黨動手、齊抓共管。同時,還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的強大監督力量, 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積極性,協助提供相關案件線索,方能打贏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這場“人民戰爭”。
寬嚴相濟
勸返外逃行賄人員
外逃人員李某原為某地產公司過戶專員,在為他人辦理房屋納稅過程中,與豐臺區地方稅務局某所工作人員勾結,通過提供虛假納稅申報材料達到不征或少征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的目的,給國家造成稅收損失人民幣175萬余元,為此行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8萬余元。
2016年3月,相關人員因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后,李某聞訊潛逃出境。
豐臺區紀委區監委成立專案組,對李某的基礎信息進行深入細致的摸排,了解到其弟弟仍在國內工作,豐臺區紀委區監委主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多次做其弟弟的工作,通過其弟弟,將國內當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形勢和寬嚴相濟的政策傳遞給身在國外的李某。
經過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細致的工作,李某于今年3月1日, 從澳大利亞回國投案自首。“這是黨的十九大后,本市認真落實中央關于行賄受賄一起查精神,成功從境外勸返的第一個外逃行賄人員。”市紀委市監委第十七紀檢監察室主任宋斌說。
實踐探索表明:受賄與行賄是一根藤上的兩個“毒瓜”,必須堅持零容忍。在追逃追贓工作中,既要抓受賄外逃人員,也要抓行賄外逃人員,雙管齊下,方能繼續鞏固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形成的強大震懾,進一步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2
制度創新
攥緊“追逃”鐵拳
充實追逃追贓機構人員力量
改革的本質是組織和制度創新。
市追逃辦在人員配備方面,保持和加大力量投入,保留原來從事追逃追贓工作人員,將具有追逃、辦案工作經驗的轉隸同志調整充實到十七室,形成一支追逃追贓專業化隊伍。
各區紀委區監委在監察體制改革中,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因地制宜,由專門的紀檢監察室或案管室負責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建立專兼職工作隊伍。
其中,朝陽區設立區追逃追贓辦公室,最大限度整合了全區反腐敗力量,負責統籌全局工作。區紀委區監委與區公安分局進行對接,組成追逃追贓聯合專案組,調動專業力量和專業手段,開展協同作戰,改變了過去“九龍治水”工作局面,使分散的工作力量得到有機整合,攥指成拳,形成合力,進一步推動了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順暢銜接,使追逃追贓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制度優勢更加凸顯。
“我們選派優秀業務骨干參與聯合專案組,將之前分散在各個承辦人那里的案件集中到聯合專案組專門負責追逃;在逃人員到案后,案件再交由原承辦人繼續辦理;專案組人員除了追逃追贓以外,不負責其他辦案工作,便于集中精力專門開展追逃追贓工作。”區紀委常務副書記、區監委副主任、追逃追贓辦公室主任高大中介紹。
區追逃辦成立后,每周都召開例會,由追逃辦主任聽取專案組上周工作匯報和本周工作安排,及時分析研究解決追逃追贓中遇到的難點問題,根據工作進展隨時調整工作部署,督導專案組抓緊工作節奏,確保追逃追贓工作方案落到實處,按期完成追逃追贓工作任務。
一案一策精準追逃追贓
2017年3月17日,外逃3年“紅通人員”鄧世英回國投案;同年6月22日,外逃8年“紅通人員”葉麗寧回國投案;一周后,外逃17年“紅通人員”劉夢平落網歸案……
回顧梳理過去一年的“紅通人員”落網,不難發現“一案一策”、“一案一檔”、重點案件專班專責等追逃追贓工作措施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市追逃辦堅持一手抓個案、一手抓協調,以追人為核心,聚焦重點案件,特別是“百名紅通人員”案件,加大協調督辦,將分散的工作力量有機整合,攥緊拳頭,雷霆出擊,形成強有力的戰斗力,一批積壓多年的重點、難點案件得到有效突破。
深入開展追逃工作,針對在逃案件大部分外逃國家為美加澳新的實際,探索對外執法合作有效方法,在中央追逃辦指導和支持下,“請進來”和“走出去”并舉,不斷絞緊對腐敗外逃分子的鎖鏈。一批外逃多年的重點、難點案件取得突破。
在追人的同時也注重追贓,本市通過凍結一大批涉案賬戶和資產,積極嘗試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切斷外逃人員“營養源”,最大限度為國家挽回損失。
完善配套制度表彰先進鼓舞斗志
本市著眼常態長效和職能轉變需要,修訂《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協調機制工作規則》,明確考核具體內容和權重,建立科學合理、良性互動的導向激勵機制,為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制度支撐。研究制定并施行《北京市追逃追贓工作獎勵暫行辦法》,對2015年——2017年在追回“百名紅通人員”、“紅通人員”和防逃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共為3個專案組記集體二等功,6人獲二等功,9人獲三等功,9人獲嘉獎,給予相應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并將在今年5月召開總結表彰會,進一步表彰先進,鼓舞斗志,調動和激發從事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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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防一體 扎牢“防逃”籬笆
追逃,是以最堅決的態度減少外逃腐敗分子存量;防逃,則是以最果敢的措施遏制腐敗分子外逃增量。
本市強化“防住一個,就是追回一個”的意識,下先手棋,打主動仗,積極推進 “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
市追逃辦印發《北京市關于“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的實施辦法》,制定市區兩級聯動、專項行動協同、包案責任、防逃預警、分析研判、約談提醒及督導考核等10項機制,細化20項工作任務,將防逃工作與追逃追贓工作同部署、齊推進。
各區參照市追逃辦做法,設立區追逃辦,由區紀委副書記兼任區追逃辦主任,區委組織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等部門作為成員單位,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統籌協調督促本地區的追逃防逃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要求121家委辦局機關黨委負責本單位的追逃防逃工作。市委教育工委要求29所部屬高校和31所市屬高校指定專人負責追逃防逃工作,市國資委紀工委要求59家國企把追逃防逃工作作為履行執紀監督問責的重要內容。通過進一步整合資源,努力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內外協作的市區(系統)兩級追逃防逃協同機制。
本市推進市區(系統)兩級防逃預警機制建設。嚴把立案環節防逃阻逃關,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機關在立案、初核或啟動紀律審查的同時,及時跟進有關收繳出國(境)證照、阻出、邊控、凍結資產等防逃措施,做到立案與防逃同考慮、同部署、同安排,防逃與追逃互相促進。一些單位延伸落實防逃機制,在嚴格監管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同時,擴大因私出境報備范圍,探索實現公職人員全覆蓋,特別是強化對管理人財物等關鍵崗位和重點領域監督的關口前移,動態分析所掌握的證照辦理、人事情況、資金流向等信息,提前采取預防措施,有效避免外逃發生。
本市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共阻止21名有外逃嫌疑的黨員干部出境,規勸1名私自出國滯留不歸的黨員干部回國,督促有關單位對責任人嚴肅問責。通過深入實施“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不敢逃”“不能逃”的工作防線初步形成,本市外逃人員從2015年2人、2016年1人,到2017年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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