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2018-05-14 14:24:05
據臺灣媒體報道,為鼓勵中國大陸游客赴臺,臺灣擬放寬大陸民眾赴臺的個人財力條件,由20萬元新臺幣降至10萬元。
臺灣省“內政部門”上周五(11日)刊登“行政院”公報,預告將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預告期為60天。
目前,臺灣規定大陸民眾符合有等值20萬元以上存款,并備有大陸金融機構出具的證明等情形,方可申請許可赴臺觀光。
臺灣省“內政部門”表示,為鼓勵大陸游客來臺,擬調降應備存款為10萬元,且參考現行“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的資格條件,擬將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的其它國家有效簽證也列為可取代財力證明的選項,以提升旅客來臺旅游的意愿。
此外,為加強對游客的安全管理,臺灣省“內政部門”打算新增條例,即大陸民眾申請來臺個人旅游應檢附旅游計劃或行程表。
大陸游客在臺逗留期限也被調整。目前,臺灣規定自入境的次日起,大陸游客在臺逗留不得超過15天。而臺灣內政部打算增列,除旅游團領隊外,大陸游客每年在臺總停留時長不得超過120天。
此外,經許可來臺觀光的大陸民眾,依規定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相符的活動。臺灣省“內政部門”擬將選舉造勢、助選或政治性質公眾活動、進入軍事“國防”地區、“國家實驗室”等都納入規范。
隨著兩岸關系近年陷入僵局,大陸赴臺旅游團的人數持續下降。據臺灣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赴臺陸客人次從2015年的418萬人次,降至2016年的351萬人次,并在2017年再降至189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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